顧冕離開的那年,我才21歲,正是年輕的時候,家裏被逼債,我除了身子根本沒有賺錢的辦法。
第一個包養我的男人,五十歲了,有家有老婆,他女兒和我一般大。我並不像言情小說裏的女主角那麼幸運,那是個摳搜又滿是謊言的男人,跟了他一個月,我隻領到了普通職員的五千塊,我找他要說法,甚至在他公司鬧,他說我就值這個價。
那一次後,我明白了人的價值,是自己給的。我可以讓自己值一個月五千塊,可以讓自己一夜五千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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