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說舔狗舔狗,舔到最後應有盡有,可我卻截然相反。
我有個追了五年的男生,他今天和別的女生戀愛了。
那個女生是出了名的白富美,還彈得一首好鋼琴。在台下我遠遠看過她一次,像閃閃發光的上流公主。
和身為畫家的他很配。
校友會上他們同台表演,眼神曖昧的能拉絲,致謝時兩個人的手在背後牽著,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們在戀愛。
我這個舔狗,終於可以退場了。
那就祝你幸福,沈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