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包養了她多久?”我問。
“十五個月。”
“嗬,一年多了。我居然都沒發現,你可真會裝啊!”我冷笑。
周成演低著頭不應聲。
“現在,你給她的費用是一個月多少?”我又問。
“十萬。”
“除了每個月十萬,其他地方應該也花了不少錢吧?我在她家的沙發上看到一個背包,A家的限量款,要二十多萬,這樣的奢侈品是額外給的吧?”
周成演又是不吭聲。
“樓下那套房子在她名下?”我繼續問。
這次他趕緊搖頭:“不是,在我名下,隻是給她住。”
“你知道我是怎麼發現她的嗎?”我說,“在你車裏的副駕頂上的遮陽板,夾著一根她的頭發。那樣的位置出現一根頭發,你覺得是巧合?她說不會打擾我,不會破壞別人的婚姻,隻要錢不要感情,你就真的信了?”
“對不起。”他麵色痛苦,“讓你承受這樣的傷害。”
“和她斷了。”我說。
“好。”他點頭。
“在她身上花的錢,全部要回來。”我接著說,“你不要,我就去起訴她,追回夫妻共同財產。”
他愣了片刻,點頭:“好。”
“我是說,那些錢要她自己還回來,不夠的就想辦法湊。如果讓我發現,你背後偷偷幫她還——”
“不會的。”周成演趕緊表態,“我不會再傷害你了。”
理智上,我知道周成演犯了原則上的錯誤,不值得被原諒。
俗話說,出軌隻有零次和無數次。
但感情上,我還是沒法一下子切斷過去的所有。
一起長大的那些年,讓我們的血肉長在了一起,互相滲透。
如果硬要切割,如同切開血肉,會鮮血淋漓,痛不欲生。
我對自己下不了手。
看在過去他對我好的份上,再給他一次機會吧。
我想,如果他再犯,就永不原諒。
盡管心裏對自己這樣說,但還是有一種隱隱的不祥預感。
那時我還沒意識到,我已經下意識不信任周成演這個人了。
不久後,我收到了從汪可兒那裏退回的包養費。
數額高達四百多萬。
不到一年半的時間,周成演居然給汪可兒花了這麼多錢。
雖然錢追回來了,但我沒有半點開心。
這筆不菲的費用至少說明,周成演對汪可兒很滿意。
她確實給他提供了情緒價值,讓他樂意花這筆費用。
畢竟,曾經上大學時期的周成演,還因為結婚要不要給彩禮這個話題跟我辯論過。
我們兩人談戀愛,雙方家長都很滿意。
作為鄰居,爸媽也知道他家的條件,曾明確表示過,不會要彩禮。
所以,我倆以後結婚,周成演不會麵臨彩禮的問題。
但他卻一直對這個話題很敏感。
隻要在網上看到相關彩禮的新聞或問題,他都會深痛惡覺,言辭批判。
我說,結婚要不要彩禮,雙方可以商討,談不攏就不結唄。女方可以嫁願意給彩禮的人,男方去找不要彩禮的姑娘,你情我願就行,沒有對錯。
但周成演卻不依不撓,非要說我觀念有問題,彩禮就是當代社會的陋習,早就該明令禁止。
為此,我倆大吵了一架。
雖然後來他向我道歉,我原諒了他。
但我知道,他隻是為惹我生氣道歉,而不是承認自己的觀點錯誤。
他一直都都討厭那些因為各種原因找男人要錢的女人,說那些女人拜金,是垃圾,是社會的蛀蟲。
而現在,他卻願意花幾百萬去包養情人。
我特意找了私家偵探去查,這些還回來的錢確實是汪可兒自己湊的。
為此,她還賣了老家的一套舊房子。
不知道周成演怎麼跟她說的,汪可兒也沒有鬧,安靜離開了。
我對周成演說,把這邊的兩套房子都賣了,我要搬到郊區別墅區住。
“你以前不是說不喜歡住別墅嗎?說房子大人少,嫌太空曠了。”周成演問。
“一想到你的情人就在樓下的房子住過,我就惡心。”
周成演不吭聲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