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跟妻子的一幕幕如同放電影般在腦海裏播放著。
王琳是跟我一個大學,當初的確是我追的她。
而且那一追就是四年,從未變心,妥妥的戀愛腦。
但王琳這期間談了好多次戀愛了,我一直被當成備胎。
直到她被一個富二代拋棄,才選擇了我。
戀愛腦的我以為是我的堅持和付出感動了她,並承諾一定讓她過上好日子。
但是當時我還是個窮小子,王琳的父母就很反對她嫁給我。
並且要求買個大房子,以及二十萬彩禮才肯讓女兒嫁給我。
於是我爸媽將一輩子的積蓄拿了出來,並且跟親戚朋友借了很多錢才湊齊。
然而買了大房子後,我爸媽卻從沒有住過一天。
我想接我爸媽來城裏住,也被我妻子拒絕了。
還說喜歡二人世界,不想家裏那麼擠。
可是後來,她直接將嶽父嶽母接來住了。
甚至是小舅子也時不時的在我家住,蹭飯什麼的。
我以為隻是小住一段時間,可這一住就不走了。
我不滿提了一句,問她嶽父嶽母住到什麼時候走。
結果我妻子就指責我不孝順,竟然要趕她爸媽走。
可是你的爸媽是爸媽,我的爸媽就不是爸媽嗎?
這句話我憋在心中沒有說出來,就這樣我隱忍了下來。
結婚六年,我處處讓著她,什麼都聽她的。
家裏的各種家務活我都主動幹,不讓她累到分毫。
因為嬰兒大晚上總會醒來哭鬧,妻子就很不耐煩。
於是很長時間跟我分房睡,讓我在另一個房間獨自帶孩子。
而她就睡她的美容覺,直到我早上起來上班,才將孩子交給她照顧。
可以說生下兒子後,也是我照顧得多,堪稱奶爸了。
我如此體貼入微,她卻不懂得體諒,還覺得理所當然。
我成了這個家地位最卑微的那一個人,如同牛馬般為這個家付出。
隻能說是我自作自受吧,為這個家我都忍下來了。
我隻希望我的付出能讓這個家維持下去,一切勞累我都背著。
為了這個家,我拚命工作掙錢,也算小有成就。
妻子大手大腳的花錢,我沒有埋怨過一句。
甚至拿著家裏的錢補貼娘家,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
可是漸漸的我發現,妻子如此的揮霍無度,遲早掏空這個家。
所有的重擔都壓在我身上,感覺都快撐不下去了。
如果真的再拿出三十萬給小舅子,那這個家真的就要垮了。
我冷靜了一晚,還是希望這個家和睦,不破裂。
畢竟常言道,夫妻就是床頭吵架床尾和,沒有隔夜仇。
於是我買了一束花,打算回家先道歉,低一下頭。
然後再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好好跟妻子談話,希望她能夠體諒我。
等我回到家後,妻子他們正在吃著外賣。
見我回來,妻子沒好臉色的說道:“哼,還知道回來啊。”
“是不是找哪個小三春宵一刻去了,有本事就別回來啊!”
我知道,必須有人先讓步,不然這個矛盾就解決不了。
妻子很強勢,想讓她先讓步那是不可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