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我正在醫院照顧周明輝。
說是照顧,其實我隻是想找出他轉移財產的證據。
律師告訴我說,現在離婚對我很不利。
首先房產證上的名字不知道什麼時候改成了周明輝和他媽的,雖說能拿回來,但不免有些麻煩。
然後就是家庭存款那一塊,莫名其妙消失了一百萬。
追究起來,周明輝隻要死咬著說是用於日常開支,我也沒辦法。
所以我偷偷的趁周明輝沒醒,一鍵換機,複製了周明輝手機裏的文件和照片。
還沒等我理出個思緒來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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