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姑沉默了一瞬:“這是小宇一直以來的夢想,我看這孩子好不容易考出來了,還想著喊他過來吃大餐,我買了好多海鮮......”
媽媽很生氣:“我不同意他報警校!他要是報了,就別認我這個媽!隨便他上哪兒去死!”
說完,媽媽就掛了電話。
她似乎有點顧不上這裏還有人,氣得胸口不停起伏,站在屍檢台旁好久沒說話。
對不起媽媽,我不報警校了,你別生氣,氣壞了就不好了。
我很想這麼說,可我除了飄在半空中看著這一切發生,其餘的事情一概都做不了。
我想哭,可靈魂體沒有眼淚。
此時媽媽已經把大部分的屍塊拚湊整齊,卻怎麼也湊不齊我的十指。
她眉頭緊皺,囑咐著一旁的小警察記錄。
“右手無名指、尾指遺失,讓現場的警察再找找,如果找不到的話......”
我心裏一緊,我小時候調皮,跑去逗警犬玩,卻被它咬穿了這兩根手指的皮肉,留下了可怖的疤痕。
那條傷人的警犬也因為我這無妄之災,被迫提前退役。
因為這件事,媽媽沒少罵我,難道媽媽忘了嗎?
果然媽媽絲毫不在意我......
不!
媽媽還是別記起來的好!
我不想讓媽媽知道,是她親手送走了我們父子倆!
小警察敬了個禮:“明白!如果找不到,那就說明這兩根手指頭上有明顯的身份特征!”
媽媽點了點頭:“沒錯,要找被害人,就往手上有舊傷或者紋身的群體去找!”
她用刀切下一小塊血肉:“去查一下DNA,對比數據庫,盡快找到直係親屬!”
聽媽媽這麼說,我心裏一緊,如果查DNA,那豈不是很快就暴露了?!
媽媽!別查DNA!
媽媽!放過這個案子吧!別再查下去了!
我無聲地呐喊著,媽媽卻聽不見半個字。
媽媽在屍檢室裏忙活了十幾個小時,她是淩晨到的屍檢室,出來的時候天卻再次暗了下來。
“陳法醫,辛苦了。”
媽媽點了點頭,剛準備回去休息,卻發現姑姑一臉焦急地在警局門口等她。
“蘭蘭啊,小宇那孩子已經消失一天一夜了!我問了他的同學,都說沒見過他!學校附近的網吧我也去看了,都沒找到!怎麼辦啊?!”
媽媽有些不耐煩,她皺緊了眉。
“他用這種小手段,就是想讓我同意他報警官學校!不可能!他這樣的社會邊角料,隻要遵紀守法就足夠了!還想聲張正義不成?!”
姑姑急得快要哭出來了。
“填誌願的事情再說吧!現在孩子的安全更重要!我剛剛來你們這,聽說發生了重案!是有個剛成年的男孩被分屍了是嗎?!你就一點都不擔心小宇會遇上那夥人嗎?”
媽媽反而怒了:“還沒有公布的案子不要瞎打聽!小宇都已經十八歲了,他自己能照顧好自己!如果他出了什麼事,隻能怪他自己運氣不好!明知道外麵那麼亂,還要往外麵跑!”
姑姑愣了下:“我不是瞎打聽,我......我是怕小宇他出事!”
媽媽眼神輕蔑:“如果他連最簡單的偵查險情、趨利避害都做不到的話,還報什麼警官學校?趁早去打工得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