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總是這麼窩囊。
我小姨不屑的哼一聲,趾高氣昂地說道:“反正我不管,加起來,你今天要借給他們五十八萬吧,我也不多要,你給我湊個整數,五十萬就行。”
那邊五十八萬,這邊五十萬,加起來,就是一百零八萬。
真當這錢是大風刮來的。
前世的時候,他們背後議論我媽,我聽見過。
他們就是覺得,這錢就是大風刮來的。
我家裏一開始,條件是真的很不好。
我爺渾身是病,天天兒得吃藥。
我爸這個獨生子小時候摔斷了腿,我奶在街上擺了一個縫紉機的攤子,給人做些縫縫補補的活。
那時候,沒有拆遷這回事。
家裏頭窮,直到我爸三十八歲的時候,我奶才攢夠了八萬塊的彩禮錢,不夠娶附近城裏姑娘的,就範圍擴大到周邊的農村。
剛好我媽這邊,她輟學幫著我姥姥帶大了弟弟和妹妹們,又出去打工,幫著我大舅賺夠了彩禮錢。
本就讓村裏人看夠了笑話,說老李家可著李春妮一個人吸血,拖到三十歲都不讓她嫁人。
我姥為了挽回麵子,就讓我媽嫁到這個火坑裏來。
那時候,我奶奶老花眼,做飯連白糖和鹽都快要分不清了。
等於一家三口,老弱病殘,就等著兒媳婦進門伺候了。
我姥嘴硬,隻字不提給女兒找的婆家不好,光把城裏人,人家是城裏人,到處給人說。
誰能想到呢。
在我十歲的時候,國家大力發展經濟,開始拆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