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大不敢離婚,這事要從林老先生的財產分配說起。
當初林老先生確實給我和林大51%的股份,但這個股份轉讓是有條件的。一旦我們離婚,這份共同財產將被分割。林老爺子甚至未雨綢繆,為我們離婚另立了遺囑。可遺囑上到底怎麼寫的,卻是隻有那位心腹律師才知曉了。
我作為一個毫無根底的外來人,沒有資本同林大爭奪股份的實際控製權,隻要不離婚,他就能掌握對集團的絕對控製權,他不介意拿錢養著我,卻不願冒險承擔失去控製權的風險。
隻是他顯然也不願讓我好過。
他夜夜宿在那情婦房中,又常常帶著他美豔的女秘書出席各種公開場合,毫不避諱地告訴大家,他有多看不上我這個妻子。
他甚至不願在公司給我安排職務,也不讓我出去找工作,好像要逼著我做一個困於籠中的富太太。
「你這樣有意思麼?」我問他。
「如果你限製我的自由,那我們就離婚。」
幾番爭吵之後,他總算退讓了一步,願意帶我出席一些公開場合。首先提上日程的,便是一個星期後的慈善晚宴。
那是市裏每年最盛大的慈善活動,幾乎所有的媒體都會前往。我曾在電視上看過,參加的人無不穿的光鮮亮麗,個個都似去參加選美。
「著裝有要求麼?」畢竟是第一次參加,我終是有些忐忑。
他嗤笑一聲,回的咬牙切齒「你問我?這麼簡單的事都做不好,當什麼林家的夫人!」
我反唇相譏「我穿著不合適,丟的可是林家的臉。」
他笑得刻薄,說出的話也很是傷人「那就剛好讓他們看看,到底是誰這麼恬不知恥地盯著我們林家的錢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