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個粉紅色的草莓發夾,像是我高中喜歡的那種。
地攤上,大概兩塊錢一個。
我猜,昨晚意識清醒的時候,他一定在想,隻要他拿出這個發夾,我什麼都會原諒他。
十七歲的時候,我在QQ上暗示沈曉川,誰給我這個發夾,我就會很喜歡很喜歡他。
可我不再十七歲了,我今年二十四,參加工作兩年,每天穿的衣服都是黑白成套的西裝,發型也是職場女人那款。
我不會再喜歡這種東西了。
所以,我輕輕捏過發夾,隨手往桌上一扔:
“好,我原諒你。沈曉川,你放開我吧,我要去工作了。”
說完,我甩開他的手,大步跨了出去。
沈曉川沒追過來。
他大概是生氣了。
我又開展了和沈曉川的冷戰。
這一年來,我們吵架越來越頻繁。
無外乎關係到一個人,溫九九。
我想起大學我和他異地戀的時候,兩個人第一次吵架,也是因為溫九九。
那年她和自己的初戀分手,哭著跑到沈曉川的大學來找他。
而他呢,絲毫不顧及我的心情,陪著溫九九在外麵度過了一夜。
被我發現之後,他無所謂地回我:
“我和她什麼都沒有,別疑神疑鬼一天天跟神經一樣。”
那是我第一次和他吵架。
可三天,五天,一周過去了。
他都沒來找我道歉。
朋友圈反複更新和溫九九待在一起的愜意,配文是:
「最親密無間的好友。」
於是我開始懷疑是不是我自己太過分了,他交一個普通朋友,我也要去幹涉嗎?
談了戀愛,就不可以和女生一起玩了嗎?
我連夜飛過去找他求和。
那次,我錯過了大學英語六級的考試。
年輕的時候愛著沈曉川,像飛蛾撲火一樣地去愛,甚至讓我為他付出性命,我想我二十歲的唐靜,恐怕也會甘之如飴。
那時我甚至向他承諾,畢業後我會為他誕下一子一女,在家裏操持家務,陪著他過簡單安逸的日子。
現在想想,自己也真是夠蠢的。
大學四年,我從來都是整個係裏績點第一名,老師說我天生能力強,在職場幹一定大有作為。
我想或許某種程度,我應該感謝現在墮落的沈曉川。
如果不是他工作上碌碌無為,掙得薪水不夠支撐我們這個家庭的開銷,我也不會在職場上大殺四方。
年紀輕輕,就在公司有了一席之地。
隻是還不夠。
大四那年,為了陪沈曉川共進退,我主動放棄保研。
現在想想,這一切真夠可笑的。
把男人放在自己的前途命運前麵,值得嗎?
當然是不值得的。
男人會為了別人放棄你,但學曆不會,知識不會。
我想我還有機會,重新讀我喜歡的專業,在夢校裏麵過屬於自己的人生。
我準備了考研的資料,開始有一搭沒一搭的往市裏麵的圖書館跑。
至於沈曉川,有多遠滾多遠去吧。
一個月快過去了,我才又收到沈曉川的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