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婚紗那天,陸擎軒沒有出現。
我想他應該又是去陪自己的白月光許晴了。
寒夜冷風中,我收到了許晴發來的消息。
是她和陸擎軒十指相扣在床單上的照片。
我卻毫無感覺。
——
我還以為,事到如今,我已經沒必要試婚紗了。
前不久,我和陸擎軒又因為許晴吵架了。
她新房喬遷,他說去給人家送點禮物慶祝。
結果一晚上沒回來。
我又一次發了脾氣,問他一整晚不接我的電話都在做什麼。
他支支吾吾,一會說信號不好,一會說朋友們一起喝酒唱歌,聲音太大沒聽到。
我問他,光唱歌就唱了一晚上嗎?
他突然發火,說我問來問去很煩,接著便摔門而出,一個多星期沒有回來。
直到昨天,陸擎軒主動給我發了婚紗店定位,附帶一句:
“別忘了。”
別忘了,明天是我們約好試婚紗的日子。
陸擎軒心氣高,好麵子,肯發這句話的意思就算是他在主動求和了。
畢竟過去我們每次爭吵,基本上都是我賠笑撒嬌,求他別生氣了。
而僅有的幾次他主動,也是知道自己實在過分,往往剛開個口,我便腆上臉去原諒了。
七年,每一次都是如此。
可我過去不在乎。
一段感情總不可能是完全相等的,總有一方愛得多,一方愛得淺。
我心甘情願當愛得多的那一個。
畢竟我知道,他對我的感情伊始,便是將我當作是許晴替身。
為了能不被他甩開,我總要有伏低做小的自覺。
一周多的冷戰,幾乎是我們最長的一次了。
按照以往,看到這條信息,我肯定會自我感動一番,覺得他這個人還是在乎我的。
但不知為何,昨天看到那句“別忘了”時,我卻在想。
我們還有必要試婚紗嗎?
或者說,我和他,還有必要繼續下去嗎?
我沒有立刻回複。
今天上班的時候,他卻又發來條信息,這次要更長一點:
“下午請個假,我接你去婚紗店。”
我歎口氣,回了個“好”。
兩點,我給他發短信說可以走了,沒有回複。
三點,婚紗店打電話問我要不要改預約,我說再等等看。
四點、五點......天色完全黑了下來。
下班的同事奇怪我為什麼請了假還在公司坐了一下午。
我笑了笑,說犯了一次傻,以後再也不會了。
徒步走在路上,夜裏的冷風剛好可以清醒頭腦。
短信鈴聲響起。
許晴發過來一張照片。
——兩隻手十指相扣,背景是她家的床單。
我一眼就看出了陸擎軒的那隻手。
畢竟,這件西裝外套還是我給他選的呢。
回到家,我給自己煮了碗麵,剛端上桌,陸擎軒就回來了。
他看也不看我,徑直脫衣走向浴室。
“我先洗個澡,等會再說。”
我沒有理他,繼續吃著麵,他卻突然停下來,看著我。
“怎麼了?”我也莫名其妙地看向他,“鍋裏還有,你要吃的話自己去挑。”
“你......”
他麵色古怪地嘀咕了句什麼,接著便進浴室了。
我?
我怎麼沒電話打個不停,怎麼沒等他一進門便開始喋喋不休地念叨,怎麼不神經兮兮地一直追著他質問哭鬧了?
因為覺得沒意思。
每一次我和他關於許晴的爭吵,都是以他的一句“林月瑤你煩不煩啊”當收尾。
現在,我確實也懶得煩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