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雙雙再婚後,我成了雙親在世的「孤兒」。
爸爸為了他的兒子,不惜掐死我。
媽媽為了她的繼女可以不顧臉皮,讓我抵罪。
我扮作柔弱的白蓮花,走綠茶的路,讓她們無路可走。
1
我叫周盼兒,兒是「兒子」的兒。
媽媽生我的時候大出血,傷了身子,醫生說盡量不要再要二胎。
但是爸爸媽媽一直想要一個兒子,所以我的名字叫盼兒。
從我有記憶開始,媽媽便一直在打針吃藥,一直也沒有懷上弟弟。
一開始媽媽對我還有幾分好臉色,漸漸地,爸爸對她的態度越來越差,她對我也開始動輒拳打腳踢的發泄。
在我初三那年,爸爸覺得媽媽生弟弟的希望沒了,選擇了離婚。
他們的離婚官司打了一個多月,我也就吃了一個多月的百家飯。
隻是我沒想到,父母離婚後的日子,才是我噩夢的開始。
爸爸媽媽的離婚官司,最後一次開庭的那天,我發著燒,被帶到了現場。
作為需要分割的「財產」之一,我也是需要他們選擇的對象。
法官問我到底要跟誰,爸爸媽媽也看著我,但是臉上都是嫌棄的表情。
我燒的腦子有點不清醒,但還是清楚記得爸爸眼裏隻有生兒子這件事,媽媽也覺得我是個累贅。
我隻能起身告訴法官,「我能選擇自己一個人過嗎?」
法院裏,所有人都因為我這句話,看向了我。
似乎都在震驚這句話,居然是從十幾歲小姑涼口裏說出來的
「我選擇自己一個人過,請法官叔叔判決吧!」
法官搖了搖頭,無奈道:「按照我國法律規定,未成年必須要選擇父母一方,這樣吧,本法官決定,孩子判給爸爸。」
法槌敲擊的聲音傳來,一切塵埃落定。
剛出了法院的門,爸爸不顧我的疼痛,將我拉向了一個角落。
「盼兒,你知道的,爸爸太忙了,帶不了你,這樣,我們租的那個房子,爸爸給你多交幾年房租,你自己先住著,爸爸準備外出打工,以後每個月給你寄撫養費,好不好?」
我晃了晃有些眩暈的腦袋,沉重的點了點頭。
從此以後,我便成了雙親在世的「孤兒」
我回到破亂的出租屋裏,隨便找了點藥吃了。
整個打官司的過程,他們眼裏隻有家裏為數不多的財產,從未管過我的死活。
看著不遠處的窗戶,我甚至動了想跳下去的心思。
整個房子,隻剩下衣櫃裏我的幾件衣服,鍋碗瓢盆都被他們分走了。
看著被爸媽分割後的家,空蕩蕩的嚇人,我終是忍不住,抱著頭哭了很久很久。
晚上肚子餓的受不住,隻能跑到街上,包子鋪的老板看我可憐,給了我一個包子。
我大口吃著,囫圇幾下結束,眼巴巴的看著老板,
「叔叔,我可以幹活,不要錢,隻要一口吃的就行,您能收留我嗎?」
「盼兒呀,你爸媽的事我聽說了,但是叔叔不能用童工呀,這是犯法的。」
我搓著手,小心翼翼,「叔叔,我還可以洗衣服做飯,什麼活都會幹。」
最後老板無奈,讓我給他家兒子輔導作業,管我一天三頓飯,當然,隻有包子。
這對我來說,已經很好了。
最起碼,不會影響我學習的情況下,解決了我的溫飽問題。
這之後,我每天在學校寫完作業,趕回家給包子鋪老板的兒子輔導小學的題目,每天都吃包子度日。
這期間,我跟混混打過架,弄的滿身傷痕的回家自己擦藥。
也一直被班上的同學嘲笑,給我起了個外號叫「包子妹」。
我忍受著一切,隻拚命學習,終於考上了重點高中。
學校減免了我三年的所有學雜費和住宿費。
每個周末,我會選時間去做兼職,掙點生活費。
因為爸爸媽媽給我的撫養費,越來越少,還總是會斷掉幾個月。
原來爸爸媽媽都再婚了,爸爸娶了一個年輕的女人,生了個兒子,天天炫耀著。
媽媽去了別的城市,聽說嫁給了一個有錢人,那個人有一個女兒,媽媽對那人的女兒極好。
我想他們應該都沒空想起我吧,畢竟對他們來說,我算得上是一個汙點。
我靠著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學,勤工儉學的完成了四年的學業。
畢業後,我進了一家金融公司,趕上了機會,靠著運氣和機遇賺了人生第一桶金,買了一個小房子,不大,一個人剛剛好。
也認識我人生中的貴人,我的老板,林天。
林天這個人,開始懟我能朝死裏懟,但是發起工資來,又確實大方,這也是我對他又愛又恨的點。
隻是後來某一天,突然變了,他開始對我溫聲細語,關懷備至。
我不傻,雖然沒有談過戀愛,也看過不少談戀愛的場麵。
我原本是打算一個人過一輩子的,這輩子太長了,我不想禍害人了,隻能各種委婉的拒絕他的好意。
沒多久,我的爸爸找上門了。
我不明白,十幾年沒見的人,是怎麼找到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