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這樣,我理所應當的成為了九中的學生。
我要的不算少,但學校也願意給。畢竟九中這種地方,能考上好學校的,鳳毛麟角。而我這種全市中考前三,妥妥的985預備役,各大高中爭著要。來這小學校,本來就算屈才了。
當然,我有考神附體的外掛,對學校沒啥要求。我現在要想的就是怎麼處理我那10萬塊錢。
校長說打到我的卡裏,但按照設定我還沒有屬於自己的銀行卡,又由於未成年不能自己一個人辦卡,隻能打到我的監護人卡裏。
至於我的監護人就隻有一個媽媽周梅。
而我還有一個弟弟陳耀宗,我叫陳迎娣,他叫陳耀宗,用膝蓋想也能想到這是個什麼家庭。
果不其然,我拿到九中錄取通知書的第一天。
周梅就搶過我的通知書,逼我把錢給她。
「別以為我不知道,他們給了你多少錢?快點給我,不然我就把你通知書撕了,不讓你上高中。 」
而我則靜靜的看著她發瘋
你盡管撕,你把錄取通知書燒了,九中都得重新印一份求著我去上學。
最後,我不勝其煩。騙她說學校為了防止我轉學,把這筆錢分三次發放,每學年結束的時候會打到卡裏麵。
為了讓這個謊言更真實,我還假模假樣的要了她的銀行卡號。
而背地裏卻對著係統說:
「給我在學校找個信得過的人出來。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