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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,我懷著輕鬆的心情,離開了警局。
昨天我和江盛林嬌嬌在餐廳對話的錄音,已經被警察全程記錄,包括他們手機中存的我的私密照,和他們家中電腦查到的拷貝,也都成為他們敲詐勒索的鐵證。
三百萬,是屬於敲詐數額特別巨大的!一旦定罪,這兩個人都將麵臨十年以上的刑期!
而且警官還告訴我,林嬌嬌江盛第一次敲詐勒索的錢,可能會被凍結追回!將來有可能還給我。
不過我已經不在乎了!
回到公司,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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