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晟見狀急了。
“婚姻存續期間,夫妻收入都算是共同收入!當時我在公司上班,一個月的工資隻有小一萬,可你每個月有十萬呢!按照份額比例來說,是我出的比你多!”
我不慌不忙地看向了法官:“我剛才提交的資料當中,還有我這些年來的自媒體收入,除卻給家裏花的錢,剩下的寥寥無幾!”
“雖然我離婚的時候,賬上有五十萬現金,但其中有一部分是我在結婚之前就攢下的。”
如果不是我的積蓄的話,根本支撐不下來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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