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個月後,姚寧作為被告出現在法庭上。
這次律師不是顧宇哲,換了別人。
我打贏官司,姚寧需要賠償我當事人五十萬。
出法庭後,姚寧一直在哭。
她控訴我:“許苒,你怎麼能因為嫉妒阿哲對我好,就這麼對我?現在大家都知道了,你讓我怎麼出去見人?”
她害得病人流產,不思悔改,竟然隻覺得丟人。
我厭惡道:“不隻這個病人,之前三個因你操作失誤身體受損的病人,我會幫他們重新起訴你的!”
姚寧哭得更凶了:“你、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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