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綜上,我的提議是,由快音提供給‘一家大’2億現金,外加5%的股份,來換取一家大20%的股份,以及《跑男》的網絡播放權,以促進雙方的戰略合作。有問題,現在可以質詢。”
萬英明和趙墨笙互相對視了一眼,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。
知道林曦瘋,可也不能這麼瘋啊。
快音現在是什麼體量?而一家大又是什麼體量?
別說還要向一家大提供兩億現金,就算不提供一毛錢,快音5%的股份,價值也要遠遠超過一家大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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