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恍然大悟,忍不住笑了出來:「這不是我的包包嗎?」
是,這個之前的確是我送給她的,準確地說是她自己拿的。
王瓊第一次來我家的時候,就看上了那個包包,她親切地挽著我的手臂:「瑩瑩,我們可是好閨蜜,送我一個包包,你不會介意的吧?」
話都還沒說完呢,她就跟主人似的,戴在了自己身上,還驕傲地向我炫耀:「瑩瑩,你看它跟我多搭啊。」
潛意識就是當自己的所有物了唄,明裏暗裏都讓我送給她。
我當時不好跟她計較,也就隨了她去了,但現在她既然提了,那就不能如她所願了。
聽到我說的話,王瓊跟炸了毛的貓似的:「你送給我的就是我的,你不開門讓我進去拿,不就是偷我的東西嗎?」
我笑了,原來她是這麼跟警察說的,為了讓我打開門,能想出這麼愚蠢的法子,也怪不容易的。
我直接反問她:「我什麼時候說了送給你了?是你偷我的東西才對吧?」
「才不是,你當時說了給我的!」王瓊光速反駁。
我好整以暇地看著她:「哦?是嗎?你有什麼證據嗎?」
王瓊啞口無言了,我利索地掏出我當時購買的發票,遞給警察:「警察同誌,您看看,這是我當時購買這個包包,對方出的發票。」
我又睨了王瓊一眼,茶裏茶氣地說道:「警察同誌,她空口就說這個是她的,問她有什麼證據又拿不出來,不像我,還有發票呢~」
警察同誌冷下了臉:「你不是說她偷你東西嗎,怎麼人家就有發票,你沒有?」
隨後他們又跟我道歉:「抱歉哈同誌,這次是我們沒搞清楚,打擾到你了。」
我擺擺手,大氣地說:「沒關係,配合警察同誌調查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。」
王瓊死死地咬住牙,一句話也說不出來,恨恨地看了我一眼就轉頭離開了。
我心情大好,小樣兒,跟我鬥你還嫩著呢你。
我回到臥室躺在大床上,舒服地準備睡個覺,卻突然瞄到了臥室上我跟王瓊的那張合照。
直覺讓我把它取了下來,我拆開相框,裏麵竟然藏著一個小小的攝像頭。
我之前都沒發現。
好好好,這麼整是吧,我緊攥著拳頭,恨不得給王瓊來一拳。
都不知道有多少隱私被她拍進去了。
我把合照摔了個粉碎,冷眼看著那些淩亂的碎片,她不配跟我合照。
我換了個我自己的照片,再把攝像頭放了回去,我又安裝了一個新的攝像頭供我自己查看。
既然她要看,那就讓她看,不過看的什麼內容就由我來決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