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索性便抓著裴崇升的手寫了他的名字。
我這字兒是自幼練的,我幼時還是公主時便開始認字讀書,本就慧於常人,看過什麼向來過目不忘。
後來被裴崇升養著,他在爬上何謙的床後,日子好過了些,雖沒辦法給我請老師,卻從未忘了托出宮采買的宮人給我買書墨紙筆。
換句話說,如今的我是裴崇升一手造就的。
我的字寫得甚好,鐵鉤銀畫,筆筆可見其風骨,顯得裴崇升方才寫的幾個字可笑得過分。
他臉皮厚,自不覺得有什麼,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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