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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初夜

3

當身上開始發癢不適時,我才驚覺自己幹了什麼。

我把蛋糕丟在垃圾桶,去一旁買了抗過敏藥吃。

舔權從南的滋味,像極了身上的難受。

他和我一樣是孤兒。

可他比我幸運,他被人收養了。

他過得似乎並不幸福。

我自小敏銳,能很好的感知他人的情緒。

他學習樣樣優秀,卻如一匹孤狼,從不與人親近。

在他又一次考了年級第一,卻神色悲涼時,我寫了第一封信給他。

我在教學樓天台等他赴約,一直等到天黑,他都沒來。

我不死心,我以為自己能如他救我一樣,略微撫平他眉宇間的憂愁。

我把他堵在了男廁門口:

「你為什麼不去赴約!」

他如看神經病一樣冷淡回我:

「我不喜歡你!」

我聽不懂,我隻是想和他做朋友,他卻說不喜歡我!

「為什麼?」

「你成績太爛了!」

侮辱!絕對的侮辱!

和他做朋友,需要成績很好?

不服輸的我,從此有了動力。

我不再渾渾噩噩的混日子。

成績從吊車尾一路高歌猛進到年級前十。

我想我有資格和他做朋友了!

當我的第一百封信被他當麵撕掉丟垃圾桶時,我來了氣:

「你什麼意思!」

他很煩躁的凶我:

「字麵意思,我不喜歡你!」

在同學的嘲諷聲中,我才明白,他誤會我寫的是情書!

後知後覺的我追上去想解釋,撿到了一份診斷書。

難怪他這麼凶,他生病了呢!

我藏起診斷書,發憤圖強考醫科大。

當我再次在首都醫科大學碰到他時,我隻字未提當年的事。

「權從南,真巧!」

這次,他沒有不耐,沒有發脾氣,隻是淡淡的說:

「你好!」

他好像不記得我了。

身上的不適漸漸緩解,我一個人打車回家。

坐在沙發上,抱著雙腿,我不斷告訴自己:別難過,他肯定是有急事才走!

隻有這麼安慰自己,那顆揪著的心才會好受。

我記不清自己是何時喜歡上他的,也許是第一次那個昏暗的深巷。

隻是我後知後覺以為那是同類相吸的孤獨在作祟。

當一往情深的時候,我已經習慣了當個鍥而不舍的舔狗。

當天晚上是夜班,我強迫自己不去瞎想。

下了手術台,看到十幾個未接來電時,我的心驀地揪成一團。

權從南從未主動給我打過電話。

更別說十幾個!

他肯定出事了!

不好的念頭在腦海亂撞,我顫抖著手回撥過去。

我害怕的不敢呼吸,電話那端的人果然不是他的聲音:

「是茵茵姐嗎?我是譚倩,那個......」

「我昨天吃了榴蓮蛋糕,今早上吐下瀉,我本來是想問問權總吃了有沒有不舒服,誰知道他直接就帶我來了醫院......」

「醫院說可能是吃了不幹淨的東西,所以權總跟人鬧事了,您看......您能勸勸他嗎?」

電話那頭砸東西的聲音,極其刺耳。

打電話的是昨晚收他花和蛋糕的女孩!

我自嘲一笑,還是應了:

「好,我馬上過來!」

我急匆匆換掉手術服,請了假讓同事頂班。

走之前,還不忘帶一個急救藥箱,我怕他受傷了。

我一邊罵自己真是該死的舔狗,一邊連闖三個紅燈往蛋糕店趕。

4

場麵超出想象的亂。

蛋糕店被砸的稀巴爛,權從南還不解氣:

「你們這種三無店,趕緊關門大吉!」

我在譚倩和老板求救的目光中,顫著心去拽他的手。

他看到是我,更加不耐,一把甩開我的手。

用力過猛,我被他甩開踩在奶油上,他冷漠的看著我滑倒,摔得滿身狼狽。

「誰叫你來的!多管閑事!」

黏膩的奶油糊在手上、身上、頭發上,還有心上。

尾椎骨痛到鑽心,卻比不上心口的痛。

眼淚不受控製的在眼眶打轉,我倔強的不讓淚水滑落。

譚倩吃了蛋糕不舒服,他能為她不要臉麵的鬧事。

他卻不問我一句有沒有吃蛋糕,有沒有不舒服。

隻是質問我為何來多管閑事。

他粗暴的把我拉起來,帶我回家。

他沒同譚倩走,即使對我動作粗暴,我也不爭氣的心跳加速,心上開出一朵朵絢麗的花。

好在鬧事的時候,已經很晚,蛋糕店人不多。

可他是權家太子爺,他的一舉一動都被人盯著。

我能想象第二天的輿論會是怎樣的滔天巨浪。

而我這個未婚妻又會處於何等尷尬的地位。

這不是他第一次讓我出醜,卻是我最狼狽的一次。

隻是我沒想到,沒有最狼狽,隻有更狼狽。

權從南嫌棄的給我放了溫水:

「洗幹淨!惡心!」

他嘴裏說著惡心。

在我上床後,他又湊上來吻我。

我推開他,直視他的雙眼:

「你知道昨天是什麼日子嗎?」

他皺眉,吻移向我的耳垂。

他不記得了。

不記得,就不記得吧。

反正也不是我真正的生日。

是他賦予了這個日子特殊的意義。

我咽下心裏的苦楚,在他壓上來時,尾椎骨疼的我情不自禁出聲。

落在他耳裏,卻是我動.情的呼喚。

「張茵,你是真賤真饑.渴!」

我痛得眼淚無聲滑落,他卻不管不顧。

我好像再次置身當年漆黑深邃的深巷。

【權從南,你不喜歡我,為何要這樣?】

【這樣也好,權當還你當年的救命之恩!】

我的第一次,他粗暴無比。

好像一頭猛獸在發泄心底的憤怒與不滿。

情到深處,我低聲問他:

「權從南,你有喜歡過我,哪怕一秒嗎?」

回答我的是他的喘.息。

我不知道這算不算答案。

我抱緊他。

不管怎樣,他就是我要撞的南牆。

隻有撞得頭破血流,我才會回頭。

至少,睡了自己愛了多年的男人,我也不虧。

我努力去享受這個過程,可是,我體會不到絲毫的快樂。

醒來的時候,我摔跤出醜的模樣沒出現在新聞上。

權家太子爺為愛衝鋒成了熱搜。

媒體接連不斷的報道他和譚倩出入各種場合的照片。

看照片日期,我才知道,他不回我信息的日子裏,都陪著譚倩打卡各種網紅店。

以前,他壓著不讓曝光。

如今,他默認和譚倩的緋聞,所以媒體聞風而動。

也許是出於愧疚,或是對昨晚的彌補。

我收到了他送的玉鐲子。

隻是比起譚倩手上的祖母綠,寒磣極了。

那是他一擲千金在慈善拍賣會上,替譚倩拍下的。

當時,媒體就猜測,這是要送給未婚妻的。

看著圖片上譚倩手腕的玉鐲子,我笑著吐出一口血。

手心的殷紅提醒我,該離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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