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斂財命。
十個算命大師中至少有九個說隻要娶了我,家裏必定發財致富。
張慕遠大概就是看中了這一點,才將我娶入家門。
他的事業果然發展得越來越好,成為青年創業家、金融領袖,上了胡潤財富榜。
我明白他並不愛我。
他深愛他的初戀趙一婷。
她是他的紅玫瑰、朱砂痣,可惜當年張慕遠太窮,她家裏不同意他們結婚。
十年後的今天,趙一婷成了坐擁百萬粉絲的女網紅,越發美豔囂張。
她主動找上門來與張慕遠舊情複燃,還把他們在床上的親密照片發給我。
我感受到了撕心裂肺的痛苦。
兒時父母家人出車禍去世,我在這世上孤零零的再也沒有親人。
二十三歲接受張慕遠的求婚,和他一起拚事業,現在成功了,他出軌了。
而我,身患絕症。
在這人生的最後幾年裏,我不想再和張慕遠糾纏。
我提出離婚,可是他竟然不同意。
「穆靜檀,我們不隻是夫妻,更是利益共同體,如果我們離婚了,那麼公司的股票就會大跳水,到時候市值至少憑空蒸發兩個億,你忍心嗎?你對得起公司員工嗎?你怎麼跟其他大股東交代?」
他句句都在指責我,卻不反思自己,明明錯誤的根源在於他。
結婚六年了,我們沒有孩子,感情冷淡。
他越發有魅力,處處彰顯成功男士的華貴。
而我越發蒼白清瘦,像枯萎的百合。
不,我不甘心,如果我死了,那麼我的財產將會全部被張慕遠繼承。
到時候他會跟趙一婷名正言順地廝混在一起,這對狗男女花著我賺的錢吃喝玩樂,享受榮華富貴。
我不能忍!
趁還活著,我要改掉往日勤儉節約的習慣,開始大手大腳花錢,想買什麼就買什麼,想吃什麼就吃什麼。
我要在死前把錢花光,不給他們留半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