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向明瞬間氣得臉色發白。
大屏幕上的網友炸開了鍋:
【什麼?幹柴烈火赤身裸體地躺在一個被窩純聊天?騙鬼呢!】
【這個女的怎麼這麼賤啊,真想把她拿去浸豬籠。】
苦行法學僧:【雖然她說的很不要臉,但是從專業的角度來說,以上證據確實不足以證明她犯罪......】
【奸夫呢?把那奸夫抓出來問不就知道了?】
【樓上,很明顯奸夫把原告打暈後,被告肯定幫他逃跑了啊,他傻啊,還等著被抓。】
【我去,氣死我了,網友的乳腺也是乳腺。】
法官低頭仔細審閱了證據,尋問:“事發當日的男人是誰,去哪裏了?”
李向明死死瞪著我,把牙咬的咯咯作響,大喘一口粗氣:“還能去哪兒?早就被這臭婆娘藏起來了!”
我搖搖頭,一臉真誠:“是他自己翻窗逃跑的。”
我頓了一聲,看著李向明:“老實說,我並不認識他。”
“不過,他脫口而出叫我嫂子,難道是你的兄弟?”
李向明眼裏閃過一絲慌亂,但很快就掩飾過去:
“張文靜,你什麼意思?老子的兄弟敢碰我的女人嗎?我的兄弟我自己會不認識?你少在我麵前裝!”
“你不承認也行,我多的是證據,那就一項一項擺出來,反正也是弄臭你的名聲!”
他發狠地一掌拍在桌子上:“法官大人,我請求證人出庭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