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向明咬牙切齒地控訴著,字字懇切。
緊接著,他從手提袋中拿出了一疊資料,遞交給法官,證據也一一在大屏幕顯示。
第一張是兒子的臉被玻璃碎片割開,鮮血橫流的照片。
第二張是婆婆穿著單薄的衣服蹲在臟亂的牆角,端著一盆發黑發臭的食物大口往嘴裏塞的照片。
證據一出,彈幕炸了:
【天呐,本來以為隻是哥們頭上頂了青青草原,有些可憐,沒想到這女的還是虐待狂,就連自己的親兒子都能下得去手。】
【嗚嗚嗚,做母親的怎麼能下得了手,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啊!】
【你沒看到她給婆婆吃的嗎?一盆黑糊糊的東西,像豬食一樣,我家狗都吃的比這個好。】
【還審判個錘子,這種女的就該直接下地獄,死了算了。枉為人妻,枉為人母!】
看著輿論一片倒的彈幕,李向明臉上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得意,立即補充:“法官大人,我申請調動記憶錄像,補強證據!”
審判長抬眼,有些意外。
記憶錄像,是最具有證明效果的證據,通過黑科技以事發現場的物件為載體,將發生在當事人身上的記憶提取成錄像的方式,供參與庭審的人觀看,但因為違背人權,需經本人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