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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我打了一肚子草稿,準備回家和我爸媽商量的時候,碰巧遇上了我媽從地裏回家。
心頭一喜,我迎了上去。
「媽!」
誰知我媽上來就是一巴掌。
「你這死丫頭,成天幹什麼去了?地裏忙成什麼樣你不知道嗎?還有閑心在外麵亂跑,飯做好了沒有?」
我捂著頭後退了一步,「媽!我不是跟你們說了我暑假要在縣城打工掙學費嗎?你們不供,還不許我自己掙錢讀書嗎?光宗整天跟他的同學滿村瘋跑,為什麼不讓他做飯。」
「嘿!還學會頂嘴了。」說著,我媽上前就要再給我一耳光,卻被我一歪頭躲開了。
「我和你爸整天供你吃供你喝,讓你做個飯還在這推三阻四的,光宗才多大,你居然還想讓他做飯,廚房是男娃應該進的地方嗎?」
「我從五歲就開始站在板凳上學著做飯,到他這麼大的時候我就已經可以洗衣做飯帶孩子了,男娃怎麼了,男娃就可以整天好吃懶做,遊手好閑嗎?」
說不過我,我媽就開始道德綁架,「你一個當姐姐的,難道就不能讓著弟弟點嗎?你看誰家的姐姐像你這麼斤斤計較。」
「你說的那麼好聽,我姥姥把她的金戒指給了我舅媽,你不是照樣和他急?」
聽我說這話,我媽連忙左右看了看,上前捂住了我的嘴。
「你這孩子,你什麼都不懂,亂說什麼?」
是啊,我是什麼都不懂,但看見我媽的態度,我卻懂了,無論如何,我都不應該把我要做的事告訴給他們。
因為他們即便有了錢,花在我身上的可能,也隻是微乎其微罷了。
於是,我轉身去了隔壁虎子哥家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