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凜冬將至,中央大街的治安也嚴了起來,我們隻能被迫轉移到城郊去。
城郊雖荒涼,可住著很多大戶人家,我們東撿西拚,終於勉強把大家過冬的厚衣物都給湊齊了。
大別墅外的垃圾桶兩三天才有專人過來清理,我們冬季便愛來這城郊撿吃食,夥食比中央大街好上幾倍。
可夏天就不行了,大魚大肉腐爛最快,不出一日就會熏得蒼蠅亂飛,根本下不了口。
若是晚晴跟我們多呆上幾日,也能一起來這城郊享福了。
不過人家也不缺這一頓半頓的了,想來是如她所願,去大戶人家當闊少了。
我一邊想著,一邊賣力翻著垃圾桶,竟翻出來一束還未枯萎的玫瑰。
許是我正念著晚晴的緣故,玫瑰附帶的賀卡上竟然寫著「晚晴」二字。
我揉了揉眼睛,不僅看清了這上麵寫的真的是晚晴的名字,還看清了底下一行小小的「110」。這是怎麼回事?難道晚晴有危險?這個晚晴,到底又是不是我所認識的晚晴?
不管了,救人最重要。
我沒有手機,隻能在這條荒涼的林間小路上等待。
等了足足半日,山上才緩緩駛下一輛黑色的豪車。
我立即上前攔住對方,險些被滾進車輪下。
「程少,是個小乞丐,估計是來碰瓷的。」
「嗯,趕走就行,別耽誤時間。」
眼看著四級下車要將我拽走,我立馬一個翻身躍進了車裏。
雖說我骨瘦如柴,可這幾年來躲避混混和城管的追捕,練得我的身手也算靈活。
誰知我剛滾進車裏,就被一隻鋥光瓦亮的皮鞋又毫不猶豫踹了出去。
男人似乎並不想搭理我,隻是吩咐司機快些開車。
我跟在車後麵跑,任怎麼呼喚對方也不停車,我幹脆閉眼一蹦,翻上了車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