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家以前也生活富裕。
從小我就上貴族學校,出門有司機接送。
比我小四歲的妹妹更是被父母寵上了天,從小就被送到國外學芭蕾。
隻因為她一句學芭蕾有氣質很好看。
我父母就不惜每年花上百萬供她出國。
後來生意失敗家裏破產。
為了挽救公司,為了保住家裏的房子不被查封。
我們家隻能和從小定下娃娃親的江家結婚。
當年定下娃娃親,其實並沒有明確的說是我還是林夢瑤。
隻是說林家和江家。
我爸媽覺得以後嫁到江家是去享福的,更何況現在我們家還破產了。
這麼風光的好事他們先想到的自然是我那個妹妹。
可惜的是,林夢瑤並不領情。
更覺得回國是一件萬分丟臉的事情。
“我才不要回國!這也太丟臉了,還要我去舔著臉嫁去江家,我去了一定會被看不的!我才不要去結這個婚!”
“我要繼續在這裏學芭蕾,讓姐姐去嫁啊,她可比我大四歲!憑什麼要我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