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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晚晚!」
一個矯健的身影從角落裏衝出來,速度之快,令人瞠目結舌。
哢的一聲,綁匪的手腕被他踢折。
那把刀掉在地上,發出清脆的聲響。
我鼻子一酸。
時隔多年,我終於又看到了那個魂牽夢繞的身影。
即使看不到正臉,我也無比確定來人是誰。
少年白皙的手臂上浮著一層薄肌,極具美感而充滿爆發力。
他是,十八歲的沈修辭。
那個最愛我,滿心滿眼都是我的沈修辭。
身旁的綁匪被他用一記手刀劈暈,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。
腰間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。
我低下頭,沈修辭正小心翼翼地解開我身上的繩索,將我一把抱起。
他的手在抖。
「混蛋......!」沈修辭有些哽咽,看向我時滿眼的不可置信。
他當然無法理解二十八歲的自己所做的一舉一動。
十八歲那年,我答應了他的表白。
那是我們最相愛的時候。
他說,沒有哪天會比那個時候更幸福了。
二十八歲的沈修辭,擁有十八歲的自己夢寐以求的一切,卻棄如破履。
回過神,我將手撫上沈修辭的臉龐,輕輕拭去他眼角的淚水。
「別哭了,這不是你的錯。」
「晚晚,我是個混蛋,我對不起你......」沈修辭哭得一抽一抽,覆在我腰上的手卻愈發用力。
我沒有問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裏,隻是不停地親他,直到哭聲漸漸停止。
我將十八歲的沈修辭帶回了家。
可他並沒有久留。
十八歲的他看著我,眼裏是濃稠得化不開的愛意。
「晚晚,我該走啦。」
我微怔,死死地攥住他的衣角,惡狠狠開口:「沈修辭,你不許走,不然我就不愛你了。」
他隻是輕輕地笑:「晚晚,你要幸福,忘了我吧。」
漸漸地,他的的身影越來越模糊,縹緲得仿佛一場夢。
我的頭又開始痛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