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欣然的錢還沒揣熱乎,人就被警察叔叔押回了派出所。
得知我以敲詐勒索為由報案後,她大罵:
“劉琳芳,你好狠毒啊!這孩子難道不該是負責嗎?給錢不應該嗎?”
這副潑婦罵街的模樣,和她秀氣文弱的外表一點兒都不相符,顯得格外違和。
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,都對王欣然的行徑無語了。
紛紛用同情的眼神看著我。
說到底,這就是一個奇葩的私人糾紛。
不過王欣然確實言語威脅我要錢了,並且金額達到了六千。
如果我非要追究的話,敲詐勒索是能立案的。
但警察叔叔還是先調解。
他們的意思是,王欣然也是個剛工作不久的小姑娘,以前沒犯過什麼事兒,得饒人處且饒人。
讓她給我賠個理道個歉,錢還我就行了。
我本來報警也就是為了出一口氣,看在警察叔叔的麵子上,點頭同意了。
結果我這邊大度的表示可以諒解她。
王欣然卻不依不饒,叫囂起來:
“劉琳芳你害我這樣,別想著出去後我能放過你!”
“王欣然,你態度老實點!”
負責調解的警察嗬斥她,“你自己懷孕,關人家姑娘什麼事,你應該找的是你男友,不是她!”
按理說,正常人被警察嗬斥就該認慫了。
奈何王欣然非要作死:
“怎麼,派出所是劉琳芳家開的嗎?你們全向著她說話?難道你們私底下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交易?!”
得,警察叔叔也被氣得頭頂冒煙,這下也不勸我調解了,建議我正常走司法程序,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我的合法權益。
笑死。
我當然是聽警察叔叔的。
於是王欣然就被扣押在了派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