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
陸今安是我初戀,我們從大一到大四。
在一起四年。
他性格開朗,家庭小康。
而我父母離異,家庭條件也不好。
我被判給了媽媽,媽媽腿腳還不利索。
我上學的錢是媽媽沒日沒夜縫鞋包,一家家找人借錢湊來的。
那些親戚嘴上說得好聽,真要提到錢的時候,他們不是聾就是瞎了。
總之借錢的過程很不順利,毫無尊嚴可言。
所以媽媽就是我生命的全部。
大學裏,我認識了陸今安。
我們相互鼓勵,互相扶持。
我每年都能拿最高獎學金,陸今安也跟室友合夥開了個淘寶店。
我做兼職的時候。
陸今安就會買我最愛的奶茶,來接我下班。
我不僅自給自足,偶爾還能給媽媽買點小禮物。
「我們家悠夏真是媽媽的驕傲。」
每次聽到這話,我眉宇間都會透露出飛揚的神采。
畢業後能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,帶媽媽改善生活,是我最大的願望。
所以在陸今安提議畢業旅行去泰國的時候,我猶豫了。
這一趟花的錢,可能是媽媽半年的生活費了。
但為了不掃興,我還是答應了。
青春總該留下點什麼。
大不了我再努力點。
未來總會越來越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