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突然發現,我可以聽懂我家狗說話了。
不是它的心聲,它就是實實在在的開口說話了。
得知這件事情之後,我特意去了狗咖一次,卻發現我能聽懂的狗,隻有它。
為了不招來禍事,我沒有把這件事情告訴任何人,連它也不知道。
可那一天,我卻聽見它說,想要和我合葬在一起。
與相戀3年的男友分手之後,閨蜜怕我一個人在家裏想不開,特意帶我去市場上買狗。
我一眼就相中了縮在角落瑟瑟發抖的小金毛。
它的身上還帶著傷痕,看上去似乎是被別的狗毆打導致的。
沒什麼別的原因,我單純覺得它很像當初被父母拋棄的自己。
我沒養過狗。
但小金毛卻出奇的安靜懂事,一回到家就窩在沙發上一動不動。
我想著應該給它取個名字,但想了很多,都覺得配不上它500塊錢的身價。
索性,就叫小五好了。
好在小五對這個聽上去略帶敷衍的名字沒有表現出抗拒。
甚至還跑過來舔了舔我的手心。
當天晚上我就做夢了。
一個春夢。
在夢裏,我看見一個長發及腰的男人,穿著白色長服,袖口勾著銀色的絲線。
看不清他的臉。
但是他步步走近我,那雙有些發涼的手撫摸上我的臉,然後是嘴唇,落在了我的額間。
帶著珍視,像把我看作千金難買的珍寶。
早上醒來的時候,我甚至有些流連忘返。
小五不知道什麼時候窩在了我的腳邊,看上去懨懨的,見我醒來也隻是蹭了蹭我的小腿。
上班的路上我和陳昭說起了這個夢。
她笑我離開了那個渣男,上天看我可憐,在夢裏還給了我一個帥哥。
我開著車翻了個白眼,「什麼帥哥,我連臉都沒看清楚,說不定長了張麻子臉。」
於是陳昭爽快的送了夢裏那男人一個綽號,麻子哥。
陳昭與我是高中就認識的好友,當年考大學的時候比較幸運,我兩進了同一所大學。
混跡四年下來感情更進了一步。
她也是我與林伽呈那段孽緣的唯一目擊證人。
後來大學結束,我和陳昭合夥創業,這麼三年下來,也算是有了點不大不小的成就。
原本以為是愛情事業雙豐收,卻沒想到林伽呈讓我在陰溝裏翻了個船。
「哎說真的,今晚上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喝酒,我給你叫幾個男大學生,保證比麻子哥有料。」
陳昭倚靠在我辦公室的門口,像是誘拐我下地獄的惡魔。
她那頭栗色的大波浪趁著暖黃色的燈光,看上去格外的柔順。
我也隻是思考了幾秒鐘,就點頭應下了。
「我靠真的假的,你還真答應了?!我以為你這幾年已經鐵了心做賢妻良母了!」
「賢妻?良母?」
我冷笑了一聲。
陳昭做出了舉手投降狀,「得,不在你雷點上蹦迪了,下班了咱兩一起去新開的酒吧。」
我比了個ok得手勢,順道打開了電腦。
辦公桌上,我與林伽呈的合照還擺放著。
這張照片是大學畢業那年,林伽呈和我表白成功的時候拍攝的,照片上他的笑容燦爛,一隻手摟著我的肩膀,何等瀟灑的少年。
誰又能想到三年之後,他會把我一個人扔在車禍現場,救下了別人。
晦氣。
我把那合照扔進了垃圾桶裏。
六點準時下班,我甚至還可以抽空跟陳昭一起吃了個晚飯,把車停回了家慢悠悠的逛了過去。
酒吧裏的人群喧囂,每個人的臉上都掛著笑容,酒精與尼古丁混合起來的味道不斷刺激著我的嗅覺。
我不自覺的皺起了眉毛。
但當我看見坐在沙發上那個白白嫩嫩的男大學生的時候,我知道我的快樂回來了。
我不知道自己是幾點到家的,隻記得趴在床上的那一刻我聽到耳朵邊有一個略帶沙啞的男聲響起。
「喝這麼多酒,不會猝死吧。」
奇怪。
我家裏,什麼時候有男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