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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醒來時,我已身在三十三重天的鐘襄宮。
麵前比珣風還俊美許多的男人告訴我,他是天君重雲。
一百年前,長樂帝姬為了天後之位,對他狐媚勾引。重雲拒絕後,她誣陷重雲非禮。
為了平息議論,重雲被上一任天君貶謫下界,中了魔毒。
那時我是未成形的靈芝,追下魔界的長樂為了討好重雲,掰下我的一塊冠子給他解毒。
因此,我才成了之前那副樣子。
因為體內的靈力互相吸引,我才墜在魔界近旁。
「你對我有救命之恩,我欠你的。」重雲道,「你要我拿什麼還都可以。」
「那就娶我做天後吧。」
美貌、權力、地位加在一起,才足以報當日之仇。
大婚之夜,我看似專注地陪重雲宴客,實則故意做出與之前相似的神態、動作,並一直注意著珣風的表現。
他一直忍不住看向我,旋即又假裝低頭喝酒。
見他外出,我也借口如廁,悄摸摸地跟過去,假裝偶遇。
「天後娘娘萬安。」珣風彎腰行禮。
「靈君這便生疏了。」我扶他起身,指尖故意輕撫過他的手背,「我最不喜歡講究這些虛禮。」
「小仙也覺得娘娘像一位故人,隻不過她遠沒有娘娘美。」珣風朝我靠近一步,吸了口氣,「也不如娘娘香。」
「靈君醉了。」我泛起一陣惡心,卻假裝羞赧地推開他,快步回了宴廳。
回到宴席,珣風的眼神越過滿座賓客,更灼熱地看著我。我假意羞怯怯地回望,他就故意舔一舔嘴唇。
婚成之後,我掌管了天界的兵權。
我讓珣風做了禁衛軍首領,住到鐘襄宮附近。
珣風隻是個靈君,這個越級提拔太過破格,天界上下議論紛紛,風言風語傳得到處都是。
不過,我是不怕的。
新立的天條有規定,天君新婚三年內不得廢後。
我做天後不是為了談感情。三年,足夠我報仇了。
珣風把我的提攜理解為我想更進一步,於是人少的時候,常對我曖昧不清。
我則回報給他更加黏連濕熱的眼神。
重雲外出巡視幾天,我說夜裏常做噩夢,讓珣風守在門外。
晚上,我故意尖叫出聲,珣風破門而入。
見我酥胸半露,微微起伏,他難以自持地拽住我的袖子,喘息粗重道:「娘娘心慌,讓小仙陪著娘娘吧。」
「本宮是天後。」我假裝防備地抽回手,同時含含糊糊道,「明晚亥時......我要去瓊林。」
瓊林樹木掩映,人跡罕至,最適宜男女幽會。
亥時之前,我帶重雲過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