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堅信我的媽媽很愛我。
因為她說,
我是唯一一個擁有她一半血脈的人。
後來,她和繼父成家後生了一個弟弟,她對弟弟百般疼愛。
我讀高中需要交七百學費,她說:
「乖乖,你懂點事。
咱家鋪子最近生意不太好,這高中我們就不讀了。」
可轉頭就給弟弟買了一雙兩千塊的球鞋,對他說:
「其他人有的,我家幺幺也要有。」
這樣的媽媽真的愛我嗎?
1.
在飯桌上,弟弟跟媽媽撒嬌說,今天好多同學都誇他鞋子好看。
他們羨慕得不得了。
我也很羨慕。
羨慕弟弟隨便指著路邊某運動鞋的海報說了句好看,媽媽二話不說就買了那雙價值兩千塊
的新款球鞋。
可我想要七百塊錢學費,央求媽媽好些天,她都不肯給我。
被我纏得實在不耐煩了才說:
「乖乖,你懂點事。咱家鋪子最近生意不太好,這高中以後我們就不讀了嘛。
「你看別個屋的曉燕兒,和你一樣大,都已經出去打工了,還不是一樣的過啊?」
第二天,弟弟就穿了雙新鞋子從我身邊走過,還故意大聲的對他電話那頭的同學說:
「你想要就要啊,這雙鞋我媽可是花了兩千塊呢!」
那時,他眼裏的挑釁和新鞋上的logo,都在無聲的嘲諷我。
嘲諷我在媽媽心裏,我的未來還不如弟弟的一雙鞋重要。
我一直不願意承認,媽媽不愛我了這個事實。
總是自欺欺人的告訴自己,我是她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孩子。
這個世界上哪裏有不愛自己孩子的媽媽呢?
在我為數不多的幼年記憶裏,媽媽總是溫柔的抱著我,說我是她的心肝寶貝。
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最愛的人。
但是五歲那年,媽媽帶著我嫁人,一切就變了。
「你是姐姐,要多讓一下弟弟。」
「你已經長大了,但是弟弟還小,他離不開媽媽,你要理解我。」
讓著讓著,理解著理解著,她就變成了弟弟一個人的媽媽。
我半夜發燒到吐,她不以為然:
「小孩子嘛,發燒睡一覺悟出一身汗就行了,又燒不死人。」
弟弟隻是咳嗽一聲,她就火急火燎喊繼父起來收拾,三個人浩浩蕩蕩的朝醫院趕去。
過年的時候,弟弟總是有穿不完的新衣服新鞋。
我呢?
小學就撿親戚家孩子的舊衣服穿。
等上了初中,媽媽就拿她的衣服剪剪縫縫,改造後給我穿,還感歎:
「還好我以前的衣服沒丟。
「你這兩年也長得太快了,我這些衣服改完後你穿著正合適。」
哪裏合適呀。
她的針線活不好,裁剪後的線頭總是多出來一截。
拚接的地方也總是歪歪扭扭。
我初中的同桌是一個特別討厭的男孩子。
有一次,他看我衣服那兒有一節線頭,美其名曰幫我扯掉。
我還沒來得急拒絕,
他一動作,我的衣服就從腰際線那裏開裂,一直爛到胳肢窩。
一時間,同學的嘲笑聲充斥著整個教室。
我的臉羞得通紅,趕緊拿手捂住。
整個人像煮熟的蝦子樣弓著腰,趴在課桌上,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。
如果青春有顏色,
那麼自卑,窘迫就像黑色的烏雲,壓得十三、四歲的我喘不過氣。
2.
我的同桌笑得尤其大聲,手裏拿著剛剛拽下的線頭問我:
「你家啷個楞個窮哎?穿個破爛兒就來上學,我家狗穿得都比你好。」
窮嗎?
繼父在小鎮上開了一家早餐店,就在中學旁。
我曾聽見鄰居調侃他,這兩年賺的錢足夠在市裏買一套二手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