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警察抓了。
我一再向警察解釋:“我就是餘明的妻子,我們前一天還在做著很激烈的愛。”
“床榻是因為做的,血?怎麼會有血呢?那都是我們撕碎的鵝毛枕頭。”
我被判定為精神病。
我殺了人而不自知。
餘明無法用法律製裁我,他紅著眼遠遠地看著我。
而我則回了他一個笑容。
我的愛人。
再後來。
我被關進了精神病院。
但我卻不認為我有精神病,我時常對別人說道:“我有一個很愛我的丈夫,是的,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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