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聽到了弟弟在跟養母偷偷說女友很漂亮也想要個這樣的老婆。
「小義你能不能把女朋友讓給你弟弟,他沒什麼文憑,你以後還能找更好的,你去跟她商量商量,左右是嫁到我們家,嫁誰不是嫁呢?」
今年是我被收養的第二十五年。
養母說我剛來的時候身體不好。
因為之前的家裏對我不好,父母因為我犯錯狠狠打了我一頓沒給我飯吃。
我高燒了好幾天。
養母就一直抱著我睡。
怕我晚上會害怕。
我被收養第三年的時候養母懷了弟弟。
我看著養母抱著江宇哄他,逗他。
我伸手摸了摸弟弟的手。
「你手洗了沒有,那麼多細菌別亂碰你弟弟。」
養母從那之後就不讓我跟她一起睡了。
隔壁放雜物的地方放著我的床。
「小義,媽媽每天要照顧弟弟,你就不能懂事點,自己衣服自己洗行不行。」
「你都十八了,照理說我養你到現在也不錯了,學費你得自己想想辦法。」
「你是哥哥,多給家裏填補一下。」
我很羨慕弟弟。
可我隻能更懂事。
不想在過沒有家的日子。
可現在養母讓我把女朋友讓出來?
這太荒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