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是生來就貌醜,容貌被毀,是在我七歲那年。
我那個一向不怎麼關心我的父親,突然把我從馬廄裏接了出去,錦衣玉食好吃好喝。
馬廄裏照顧我的馬夫恭叔,很是為我高興,覺得我熬出頭了。
結果後麵發生的事,卻讓我整個人生都改寫。
那天,父親放出話,說闔府去普陀寺上香,其實是為了引出想對他動手的人。
那群人原本是想綁架我的兄長沈長恭,以此來要挾我的父親。
結果坐在馬車上的人,其實是我。
我被綁了受盡折磨,烙鐵烙在我的臉上,然後又被終日浸在水牢裏。
我感覺我臉上的皮膚被一次次劃開,燙焦,然後杯水泡爛膿腫,向外翻著皮。
而我始終沒有等到,侍郎府的贖金。
綁匪們這才意識到綁錯了人。
「我說呢,侍郎府公子那樣金尊玉貴的,怎麼會讓我們這樣折磨都一聲不吭。」
他們覺得無趣,將我扔在了亂葬崗。
我回去的路上,很多人指著我的臉尖叫,府裏的小廝,也大叫著讓我滾出去。
隻有恭叔在大雨中,將血肉模糊的我撿回去,為我上藥療傷。
六十歲的人了,還會偷偷在我床前抹淚。
我笑了笑裝作毫不在意的樣子。
大丈夫誌在四方,一點容貌上的損毀,算得了什麼。
恭叔是戰場上廢了一條腿才退下來的,於是從那天起我拜他為師學習武藝。
數九寒天,都不曾落下。
雖然時常以儺戲麵具示人,但我不覺得自卑,我覺得有朝一日,我能憑借自己的武藝為自己掙得功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