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放學回家,吃完飯,門鈴響了。
是安雨卿媽媽。
“小樾,卿卿怎麼還沒回來?你們不是一起回來的?”
我搖頭“不是,我也不知道她去哪兒了。”
她媽媽失望的離開,我關上了門。
我倒是沒有說謊,我的確不知道她去哪兒了。
作為發小,沒把譚凱的事情說出來我已經仁至義盡。
其實我打心眼裏是希望她好的,如果沒有她殺害我的那件事的話。
安雨卿既然喜歡譚凱,說不定他倆最終真能走到一起。
我要做的就是冷眼旁觀,絕不破壞人家的好姻緣。
我記得前世,為了讓她離譚凱遠一點,每天下課我都直接把她拉走。
幾次之後,我得罪了譚凱。
在一個月黑風高夜,我被他和幾個小混混堵在胡同口。
“喂,癩皮狗,成天纏著安雨卿幹什麼?她現在可是我的女朋友。”
“卿卿要考大學的,跟你在一起隻能耽誤學業。”
我說的正氣凜然,卻把那幾個小混混逗笑了。
“我靠,這個書呆子在說什麼鬼話?”
“學傻了吧,哈哈哈哈。”
他們浮誇的笑著,在寂靜的胡同裏聲音顯得格外大。
“喂,書呆子,你跟老子道歉,保證以後不再糾纏安雨卿,老子今天就饒了你。”
我抿唇不語,終是把譚凱的耐心耗盡。
無數的拳頭打在我的身上,我依舊沉默,始終不肯道歉。
為了安雨卿,我覺得我沒有錯。
那次之後,譚凱每每見到我都會叫我癩皮狗。
而安雨卿就坐在他摩托車的後座上嘲諷的笑。
直到現在我還記得,那個笑容格外刺眼,刺的我的心生疼。
既然老天給我重獲新生的機會,那我一定要好好珍惜。
不光不再喜歡安雨卿,還要努力學習,考最好的學校,擁有最燦爛的人生。
一連好幾天,安雨卿都是每天來學校點個鉚,然後在自習課的時候溜出去和譚凱約會。
她的打扮也越來越另類。
早上穿著校服出門隻是為了騙過她媽。
到了學校,她立馬換上了一件破破爛爛的牛仔外套,穿著可以看到大腿根的牛仔裙。
耳朵上帶著大大的耳圈,化著濃濃的妝,塗著不白不粉的口紅。
任憑我和她再熟悉,我也認不出來了。
“怎麼樣齊樾,我好看吧?這是現在最流行的打扮!”
她在為她的所謂流行沾沾自喜,可我卻看的反胃。
“卷子借我抄一下。”
沒等我說話,她就從我桌上拿走了一會兒要交的卷子。
她邊抄邊嘟囔“這都是些什麼題,簡直不是人做的,以後到了社會上誰考這些,真多餘。”
我這才注意到她的手。
安雨卿的手又白又嫩,現在也是這樣,隻是她的手指上帶了很浮誇的戒指,還塗了黑黑的指甲油。
現在的她,渾身上下都給人一種很廉價的感覺。
我正想的出神,門口傳來一道聲音“安雨卿,出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