蟬聯三屆奧運會跳水冠軍後,我被一輛大貨車撞飛。
再次睜眼時,發現自己躺在病床上。
穿著運動服的陌生背影站在窗前,見我醒了,臉上先是閃過一絲欣喜,隨後就是劈頭蓋臉一頓訓斥。
「鄭楠,你不要命了?」
「才訓練幾天,就敢往十米跳台上走,你瘋了?」
「這次算你命大,萬一入水角度偏一點,你內臟就全被拍碎了!」
什麼才訓練幾天,我跳水都已經十年了。
鄭楠……鄭楠是誰?
我茫然地聽著訓斥,目光落在他胸口處的標誌上。
奧運跳水集訓營教練員,吳征。
這時,大量陌生的記憶湧進腦海。
我叫鄭楠。
是一個剛進奧運集訓營訓練了一個月的小菜鳥。
還是個不知天高地厚擅自挑戰十米跳台,結果差點掛掉的笑柄。
是的,我穿越了。
前世的我大概是被車撞死了,而這個鄭楠,估計跳水後也噶了。
而我正好穿了過來。
我想伸手揉一揉劇痛的太陽穴,才發現自己幾乎被包成了木乃伊,渾身像是散架了一樣,根本動彈不得。
真是被這個鄭楠給蠢哭了。
從十米跳台跳進水裏,入水時的瞬時速度可達50公裏每小時。
這種情況下,泳池在水的張力作用下就像水泥地麵一樣堅硬。
在沒有充足準備和缺乏經驗的前提下,無異於跳樓。
更令人無語的是,她之所以冒險跳水,竟然是因為她喜歡的那個男人一句激將。
「跳啊,成功了我就讓你當我女朋友。」
於是她就義無反顧地跳了。
我默默歎了口氣。
看來,還得我這個奧運冠軍來拯救鄭楠這個不要命的戀愛腦。
跳水得練,渣男也要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