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宋知遠結婚三年了,到現在都沒有孩子。
因為我們是契約夫妻,有名無實。
我原以為我會一直舒舒服服地躺平下去。
直到那天,我接到了我爸的電話,他怒斥我是個沒用的廢物,盛華集團都快完蛋了,我的丈夫卻見死不救,眼睜睜看著我娘家破產。
聽到「娘家」這個詞,我心裏一刺。
其實他們並不是我親生爸媽。
許盛華夫婦當初為了衝喜,把我抱了回去,充作女兒。
這麼多年,我空有小姐的名號,但實際上過得也就比仆人好一點而已。
但無論如何,許家給了我一口飯,讓我長大成人。
這次的事,就當我報答他們收養之恩吧。
於是這晚,我鼓起勇氣,紅著臉走進了宋知遠的書房,坐上了他的大腿。
然而,沒等我解開第二顆扣子,宋知遠就深吸一口氣,抓住了我的手。
「媞媞,我一會兒還有個越洋電話。」
宋知遠的目光閃爍了一下,委婉拒絕了我。
我落荒而逃。
第二天晚上,不甘心的我抱著被子,賴在他床上不走了。
宋知遠的臉抽搐了幾下,看著八爪魚似的我,扯開了被子把我卷成了一隻蟲。
「老實一點。」頭上被敲了一個暴栗後,我眼睜睜看著宋知遠背對著我躺下睡覺了。
黑暗中,我的手摸了摸自己平坦的肚子,無奈地歎了口氣。
虧我還打算把生米煮成熟飯,誰能料到連柴都沒有。
宋知遠他……不會不行吧?我突然意識到了什麼。
否則,以他的條件,為什麼會跟我契約結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