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去調了監控,卻發現在我把車借給哥哥的前一天。
李旭拿小刀在汽車的左前輪割了一道小口子!
監控室內鴉雀無聲,我看呆了。
如果我沒把車借給哥哥。
那出事的人豈不就是我?
我細思極恐。
我說怪不得這幾天沒看見李旭,原來是做賊心虛啊。
警察逮捕了李旭。
可他未滿十二周歲,所以沒辦法給他定罪。
警察教育了一頓就把他放出來了。
可未成年就是他肆意妄為的借口嗎?
我相信在公路上車突然爆胎的後果他不會不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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