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人我並不陌生,兒時就認識了,不過我們不是朋友,她們厭惡我還來不及,哪會和我做朋友呢。
“安樂,去哪啊?”
開口的是三公主明薇,中宮嫡出。論後宮之中誰最不喜歡我,明薇說第二,沒人敢說第一。
她覺得我搶走了她的母親,奪走了她的母愛。
可皇後娘娘對我沒有一絲母女之情啊。
我看了眼前麵的幾人,心道不好,恐怕她們不會輕易地放我走。
事實證明我的猜想沒錯。
我行禮過後,垂眸答道:“回三公主,臣女正要回寢宮。”
聞言,明薇嗤笑一聲,滿臉寫著不屑,“安樂,你爹娘早死了!什麼臣女,賤婢還差不多!”
旁邊的世家貴女也笑了起來,紛紛附和明薇的話。
這些話其實不是第一聽,但每一次聽都覺得刺耳憤怒,可我卻不能反駁,因為我知道反駁沒用,不僅沒用,還會被懲罰。
小時候,她也這麼說過,我當時年紀小,聽她這麼說我爹娘,隻覺得氣憤,當即就回懟過去。
最後被治了個以下犯上的罪名,打了手心十鞭,罰三個月禁閉,這事才算過去。
不等我回答,明薇又道:“本公主今天心情不好,令你現在能逗笑我,什麼時候心情好了,本公主就放你走。”
我一愣,不明白她什麼意思,要我逗笑她?怎麼逗笑?
我眼中的不解太過明顯,明薇身旁的女子開口笑道:“你學學狗叫?或者跳湖?再不然有什麼才藝也行!總之要把明薇逗笑了才行!”
這女子我認識,明薇的好朋友,尚書家的嫡女,趙清清。
在場的人聽見趙清清的話,都大笑起來,而明薇臉上的得意更是藏不住。
隻有我臉色又青又白,她說的這些,我做不到,更不可能去做。
見我遲遲不動,明薇漸漸不耐煩起來,她身邊的人也在不斷催促我。良久,明薇臉色黑如鍋底,咬牙問道:“安樂,你是要違抗本公主的命令嗎?”
我緊緊抿著唇,沒有回答。
“來人!給我把她扔湖裏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