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月五號例行朋友聚會。
公共洗手間外,王米鹿壓低聲音給她說,“央央,秦野回來了!我聽人說他在打聽你的聯係方式,好像還喜歡你哎。”
未央的聲音冷淡,卻夾著幾分高昂,“他個傻Ⅹ,沒死國外回來幹嘛。”
“我現在想起來和他談過戀愛都惡心,像吃了坨屎,以後別提他!”
她們沒注意到,我就在洗手台前,聽到了她們的對話。
透過反光的鏡子,我看到了未央攥緊的手,顫抖的睫毛。
身體是做不了假的。
回到包廂,她手裏捏著顆柑橘若有所思。
直到指甲被黃色的汁水浸染,她才發現她用那保養得當的指甲剝開了柑橘。
未央愛美,橘子汁難洗,她是從來不剝的。
見朋友都詫異的看著她,她忙解釋,“青川愛吃。”
說罷,一瓣瓣掰開,喂到我嘴邊。
朋友們打趣,“嘖嘖嘖,酸死。”
可她忘了,我討厭吃柑橘。
不久後,我在未央的車座下撿到了盒萬寶路。
不是我丟下的。
未央有鼻炎,聞不了煙味,我和她戀愛後就戒煙了。
我問她時,她眼睛不眨,背緊繃著,“上次送鹿鹿回家,她忘拿了。”
“這樣啊。”我沒再追問。
她偷偷鬆了口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