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妹婚禮結束的第二天。
我和爸媽就被警察叫去了警局喝茶。
還未等我們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。
舅媽就衝上來抽了我媽一巴掌,語氣蠻橫。
“沈翠琴,你還要不要臉啊,連你侄女的玉鐲都要偷,家裏窮的都揭不開鍋了嗎?”
我媽捂著紅腫的臉頰,一臉委屈。
“弟妹,你這話是什麼意思,我什麼時候偷安安的玉鐲了?說話要講證據啊?”
“證據?對你要什麼證據!”
舅媽冷笑。
下一秒,她又轉頭對警察哭訴。
“警察同誌,你們可要給我做主啊,那玉鐲可是要五十萬,可不能讓小偷逍遙法外!”
話裏說的是誰,我們都清楚。
警察點頭,先讓我們都安靜下來,然後對我們說明了原由。
很可笑。
昨天表妹沈寧安婚禮結束後,她放在新房裏的玉鐲不見了,舅媽一口認定是我媽偷的,因為她認為來的這麼多人裏麵我媽最窮。
嗯?
就因為窮,隻要有貴重東西不見了就一定是她偷的嗎?
這都是什麼歪理。
對於這個舅媽,我太無語了,從小到大她嫌貧愛富這一點一直都沒變。
“舅媽,你這是純屬瞎猜啊,一點證據都沒有,空口白牙的冤枉我媽偷了五十萬的玉鐲。”
“昨天去過安安新房裏的人這麼多,就憑我家窮這一個理由,就認定是我媽偷的,你不覺得很可笑嗎?”
舅媽嫌棄的瞪了我一眼,語氣很是理所當然。
“不然呢,就你們一家一年都賺不了五十萬,看到一個五十萬的玉鐲就放在安安的新房裏會不心動,別開玩笑了好嗎?”
“何況沈翠琴昨天還主動去安安的新房打掃衛生,誰知道她是不是為了偷東西才去的,要不然新婚當天,一個客人打掃什麼衛生!”
打掃衛生?
我一怔。
隨即想到,這肯定又是舅媽搞出來的幺蛾子。
我連忙看向我媽。
我媽更生氣了,臉都漲紅了,指著舅媽就破口大罵。
“黃秀英,你還要不要臉,昨天要不是看在安安的麵子上,我昨天就翻臉了,誰家結婚讓客人打掃衛生的!”
舅媽對此嫌棄的翻了一個白眼。
“我讓你去你就去啊,你可以不去啊,我又沒有逼你!”
我媽氣的胸膛劇烈起伏,差點一口氣沒緩上來。
我爸連忙扶住我媽,給她順氣。
警察也及時開口打斷了我媽和舅媽的爭吵。
他說,在我們的對話中,他已經了解的事情的經過。
這一切全都是舅媽的主觀猜測。
她沒有一點證據,根本證明不了我媽就是那個偷玉鐲的小偷。
可舅媽不聽,逼著警察要去我家搜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