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時,我心疼她是涉世未深的小妹妹,和她說了掏心窩子的體己話。
“妹妹,你接觸到的那都不是真正的女權。”
“隻是精致利己主義的借口而已。”
“敵視男性,貶低男性也並不會對自己帶來什麼好處。”
“隻會拔高自己的心氣。”
“錯過最佳婚育年齡再後悔就晚了。”
我還當場搜索了一些仗著年輕不婚不育但老了後悔的視頻。
那頓飯吃得妹妹的臉色比桌上的菜肴還難看。
最後,抵不住全家的壓力,妹妹最終還是在30歲之前完成了婚姻大事,並且懷孕生子。
可我沒想到,那頓飯後,她便把我劃歸為敵對陣線。
更是將之後婚姻家庭中的任何問題都歸咎於我。
因為堅持辭職在家“歲月靜好”。
因為不做家務和丈夫發生口角。
因為懷孕生女身材走形被丈夫埋怨。
因為養育孩子束縛了自己的自由。
她不止一次離家出走,對著我劈頭蓋臉叫罵:
“我都說了不婚不育保平安!”
“都是你!讓我當婚驢,讓我生孩子!”
“現在我的生活一地雞毛,你滿意了吧!”
終於在妹妹33歲那年,體重160斤的她被丈夫提出了離婚。
因為長期不上班沒有撫養能力,孩子也被判給了男方。
她萬念俱灰地衝到我家,和我發生了爭執。
大力推搡之下,我的頭狠狠地磕在浴室玻璃上。
有哮喘的兒子害怕地大哭抱住她的腿。
她卻像瘋了一樣抬腳踹了出去。
最後,我太陽穴處的動脈磕在浴室破碎的玻璃上,當場死亡。
兒子哮喘發作,搶救不及時離開了人世。
可我曾視為至親的媽媽眼裏卻仍然隻有妹妹。
畢竟我已經沒了,她必須緊緊抓住她和鄭叔叔唯一的女兒。
她也害怕,害怕鄭叔叔不要她。
害怕自己的第二段婚姻以失敗告終。
害怕再失去一個女兒,無人養老送終。
兩個人想盡了一切辦法,找了一切能找的關係。
過失傷人致死的妹妹坐了兩年多牢就出獄了。
他們一家三口賣了老房子,拉黑了程凡,遠走異國定居。
而疼愛我的丈夫程凡卻隻能帶著對我的思念獨活於世。
想到這些,我極力忍住流淚的衝動,平複了心情淡定地開口:
“每個人都有做主自己人生的權利。”
“姐姐選擇了婚姻,可你是自由的。”
“是否婚姻嫁娶,當然是你自己才有資格做主呀。”
“再說了,我的妹妹這麼優秀,什麼時候找都不晚。”
妹妹急迫地點了點頭:
“對啊對啊!你們看姐姐多開明!”
“我現在就是享受人生的時候啊。”
“是你們的觀念太落後了!”
是啊,是我曾經太聖母了,竟妄圖改變你的人生。
這一世,我也很想知道,你可以肆意做主的人生,究竟能瀟灑到哪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