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父母死了,死在了東北零下二十多度的夜裏。
被人發現的時候,他們和另外三個工人躺在一起,頭破血流,身上全是淤青。
法醫告訴我,他們不是被直接打死的,是還有一口氣在雪夜裏活活被凍死的。
警察辦案速度很快,他們告訴我是小混混搶劫然後毆打。
那群小混混被抓的時候,還用著搶來的錢在酒吧吃喝玩樂好不快活。
他們都讓我節哀。
可我知道,爸爸和這些工人早在三個月以前就拿不到工資了。
甚至連供暖都被停掉了。
他們早就沒錢了,那些混混又是從哪搶到的錢呢?
和我們一棟職工樓的二十多個家庭都是這樣。
樓裏天天都有人吵架,天天都有人跳下去。
在這臨近過年的日子,整棟樓散發著死氣沉沉的氣息。
一切都指向暴發戶劉明華,我同班同學的媽媽。
就因為我同學劉奕婷說想當大明星。
所以她用工人的血汗錢砸了2億捧她。
劉奕婷以一首歌一炮而紅,成為新起之秀,受萬人追捧。
而我捧著爸媽的骨灰,連買墓地的錢都沒有。
隻能買車票去爸媽喜歡的城市。
花了最後的錢給爸媽辦理了海葬。
我一定會讓她們付出代價的,就算是讓我也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