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也曾相愛過,很久之前。
我和段昌明算是人們口中的青梅竹馬。
我們從穿紙尿褲的時候就認識,家世相當、性格互補。
走到一起,似乎也是理所應當的事。
結婚後,我主動放棄了原本形勢大好的工作,陪他創業。
他主外,負責跑業務,我就主內,靠著當著會計、當采購、當庫管......總之用得上我的地方,都有我的身影。
那時候,地下室住過,漏水的樣板房裏也住過。
最苦的時候,交不起暖氣費,隻能緊緊相擁。
那麼冷的天,我們眼裏卻閃著對未來的憧憬。
段昌明信誓旦旦的跟我描繪未來,說一定會帶我過上好日子。
後來啊,終於熬過頭。
段昌明的公司逐漸有了起色,我也理所應當的,功成身退。
我有了大房子,有夢寐以求的吉普車,還有隨時可以揮霍的大額存款。
除了一點不同。
段昌明外麵有了人。
一位36E,笑起來風情萬種的年輕小姑娘。
她眼裏總有光彩,崇拜他、愛慕他,溫柔小意。
對比而言,已經三十出頭的我,已經不是能在他懷裏撒嬌的小女生了,不再年輕奪目、光彩照人。
段昌明開始逃避與我的接觸。
男人啊,從不明說,隻冷暴力,把你逼瘋。
我鬧過、也哭過、甚至像個潑婦一樣跑到他公司裏發瘋。
醜態百出後,段昌明跟我攤牌。
他摟著情人,施舍一般的說道:
“許黎,你在鬧什麼呢?你永遠會是段太太,股份、房子、包包......我什麼都能給你。這還不夠嗎?”
他說這句話時語氣高高在上,仿佛篤定了我會妥協。
他甚至是笑著的,悲天憫人。
“別鬧得那麼不體麵。”
我看著他這張無比熟悉的臉,此時卻隻剩下了陌生和恍然。
時光倒轉幾年前,那個會在寒夜裏抱緊我的少年,去哪了?
“阿黎,我這輩子隻有你了。”
“我和你,是天生注定要走在一起的。”
年輕的段昌明永遠隻看向我,永遠隻愛我。
那些往事一旦回憶起來就再也止不住。
像是蒙了塵的珠子,在我心底的最深處依舊是熠熠發著光。
隻是隻是,我至今還是想不明白。
明明那些苦啊難啊都熬過去了,為什麼還是沒能逃過蘭因絮果、雲散高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