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程明很快辦了離婚,他作為過錯方,把房子給了我,還給了我一百多萬的現金。
女兒已經18歲,不存在撫養問題了。
她自從那天進了錦繡小區,就再也沒有回來過。
她堅定地選擇了她爸。
時隔一個月後,女兒第一次主動給我打電話,她要我把房子的戶主改成她的名字,還有給她五十萬現金。
她說:“媽,我是你唯一的孩子,你的就是我的。”
我沒有吭聲,我自認為在錢上從來沒有虧待她,從她出生的那一年,程明就從公司辭職,自己創業,十幾年來,他沒有給過一分錢生活費。
這些年我花在她身上的錢夠全款買一套房子了。
見我沒有搭理她,她立刻就火了。
“媽,這房子當初也不是你買的啊,是我爸付的首付。還有我爸給你的錢,也是看在我這個女兒的麵子上給你的,我隻要了你一半,你口口聲聲說愛我,看來也不過如此。”
我不再容忍她。
我冷冷地對她說。
“這房子和錢是我和程明的事情,你沒有資格來和我談論房子和錢的事情。”
說完我就掛斷了電話。
我再次感受了我們之間的關係漸漸破裂,親情的影子基本上看不見了。
我不知道什麼時候,她有了錢的概念,剛剛成年,就開始算計錢的事情。
我的拒絕並沒有讓她放棄。
她把我從黑名單裏放了出來,開始每天不斷地糾纏我。
還找來了我媽。
我媽一向很疼她。
我媽給我打電話。
她說,房子和錢就給她一半,以後你老了還指望她給你養老。
我有點猶豫。
我對她的所作所為很生氣,可是,我媽也說的對。
我不打算再結婚,這一輩子估計就她一個孩子。
我主動聯係了她。
沒想到這一次,讓我更加看透了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