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份協議上,要求程時澈淨身出戶。
他沒有反駁。
那棟婚房歸了我,此外,還有他名下的幾輛車子和其他房產。
我沒有留戀,轉頭將這些資產全部出售,換成現錢,然後回小縣城,開了一間小小的炒貨店。
小縣城的生活自在平靜,治愈了我心中的傷痛。
原來人生也不一定要大富大貴,一間小店,一隅藍天,再養上一隻貓,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自在。
我時常去祭拜母親,和她聊聊近況。
我想,如果她現在還活著,應該也會很欣慰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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