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家暴屬實的話,男人大概率是三年以上。”
“他的家人則會被訓誡。”
就這?
“我女兒到現在沒醒過來,小孫女已經是具屍體,就這麼輕鬆?”
我哽咽了。
警官也歎息道。
“你女兒是輕生,他們都有不在場證明。”
“我們盡量…”
後頭他沒再多說。
我知道,一切得按照程序來。
那小子被送去了醫院。
禿頭和女人則留下來和我協商。
許是警官做了工作,兩人態度好了一些。
他們和我道。
一夜夫妻百夜恩,發生這種事情他們也很難過。
後續會好好對我女兒,求我不要把這件事情鬧大。
孩子總歸還會有,說不一定還是帶把的。
他兒子要是做牢,我女兒也麵上無光,以後孩子也會受到影響。
簡而言之,就是不要把事情鬧大。
他們給我女兒付醫藥費,等醒了,日子照常過。
過錘子!
離婚,馬上離婚!
我女兒就是死也不做他家的鬼。
女人當即就怒了,吼道。
“她都嫁給我兒子了,別想離婚。”
“離婚了還怎麼掌控她?”
“還指著她去侍候拿低保的老頭子搞錢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