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砰!”我又一拳砸在了汽車上,“你們特麼也太欺負人了!”
“林宇,這事,你也不能全怪我們!”
陳冰掏出一根華子,在車裏點上,懶洋洋地吐了個煙圈:“你但凡有出息,能像以前那樣每年賺個三五百萬,李汐也不可能轉過頭來跟我啊...
老子當年把李汐讓給你的時候,可是說過,要你好好的照顧她的,可現在,你特麼兩年都賺不來一分錢,我就隻好自己來照顧李汐了...
我早就給你說了,趕緊轉型,迎合商業演出,搞些賣錢的流行音樂,哪怕是重金屬搖滾也行,可你特麼的非要堅持你破民謠和搖滾,現在到了這一步,你特麼就是活該!
你的藝術靈魂早就死了,你特麼現在連廢物都算不上,你就是個行屍走肉!”
“...”
我無語。
這幾年,我不是沒有想過轉變音樂風格,可那樣一來,我還是我嗎?
我對音樂的理解,注定我了我的風格,要是學別人,恐怕是畫虎不成反類犬...
雖然我已經落魄到連駐唱的酒吧都不容易找到,可我還是一直堅持自己的風格。
“你別怪陳冰,是我主動的!”
李汐走過來,冷若冰霜地對我說道:“你今天要是敢犯渾,我馬上打電話報警!”
“你既然嫌我窮,當年為什麼不直接嫁給陳冰?他可是身價上億的富二代!”
我目光噴著火,逼視著李汐:“為什麼?這是為什麼?”
“...”
李汐愣住,半天,兩滴眼淚緩緩滑落。
“怪隻怪,我那時候太年輕,著了魔一般地愛上了你,不顧所有的反對追求你...”
李汐喟然長歎:“可是,我現在已經三十了,人到中年,才知道了柴米油鹽的艱難,才知道了錢比浪漫和自由重要得多!
我不再是那個為了音樂而發狂的傻丫頭!我要過上層人的生活,我要買LV的包包,我要讓我的父母安享晚年,不再為我擔心...
而且,你當年紅的時候,我覺得,你能賺來比陳冰更多的錢,所以,我才瘋狂地追求你,和你結婚...
可你呢?才紅不到三年就過氣了!這兩年,更是窩在家裏,除了洗衣做飯,就是去小酒吧裏賣唱,賺的錢還不夠逢年過節給我買禮物!
你要是還和以前那樣紅,我至於出軌給你戴綠帽子嗎?
我對你,已經徹底絕望了!趁著陳冰還喜歡我,我必須抓住機會,不然,我就老了...”
李汐掩麵而泣。
“...”
我再次黯然低頭。
每個人都有權力追求自己活著的方式。
我不能強求李汐跟著我過平平淡淡的日子。
更何況,結婚的時候,我是光鮮亮麗,冉冉升起的新星。
而現在,我是個沒有人認識的過氣歌手。
這樣的反差,不是一般女人能承受的。
“罷了...”
我長歎一聲,低頭不語。
“林宇!你放心,我會替你照顧好李汐下半生的...”陳冰一語雙關地得意調侃,“你要是缺錢或者有什麼困難,就給我打電話,別客氣,畢竟,我們曾經是兄弟...”
“滾!”
我一腳將瑪莎拉蒂的車門,踹了一個凹坑。
“再見!”
李汐擦掉了眼淚,最後看了我一眼,就拉開了車門,上了車。
“轟!”
瑪莎拉蒂轟鳴著衝出,很快消失在了路的拐角。
我這才低下了頭。
“原來,是這個男的被人戴了綠帽啊!”
“那他還淨身出戶,真是傻啊!”
“你沒聽那個女的說,這男的幾年了一分錢都賺不來,就是廢物!那女的不出軌才怪呢!”
周圍的路人,議論議論。
我木然的拉起了行李箱,離開了那些可以淹死人的唾沫。
本來我打算,離婚後去找陳冰,暫時在他那裏落腳,再做打算。
可沒想到,陳冰居然早就和李汐搞在了一起。
我萬念俱灰,心如死灰,隻想離開這裏,走得遠遠的,不要讓任何人看到我的遍體鱗傷。
這個城市裏,我最親近的兩個人,背叛了我...
我打了一輛車,直奔火車站,用僅有的錢買了一張去L市的票,就拖著行李箱,踏上了西去的火車。
我像是一隻受傷的野獸,需要回到洞裏,去舔我的傷口。
而L市,就是我療傷的洞。
當年,我的父母支援大西北建設,去了L市,當了一輩子的工人。
沒想到,一夜之間,卻都下了崗...
他們的夢想,就是要我逃離那座灰蒙蒙的城市,去東邊,去南邊...
於是,我大學畢業後,就沿著隴海線,走到了盡頭,來到了大海邊的S市。
正如那首L市的民謠裏唱的一樣。
“淌不完的黃河水向東流,路的盡頭是海的入口...”
我在S市結婚後,成了父母的驕傲,他們傾其所有為我首付了婚房,逢人就說我馬上就成大明星了。
可惜現在,我卻一無所有的,又要回到那座就像荒漠裏的龍門客棧一樣的城市。
雖然,那座城市破舊,被很多人誤解看不起,可在我心裏,它是我的家,它是我的根。
是我重創後,唯一想去投奔的地方,如同母親的懷抱...
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上,憂鬱的看著車窗外下起的綿綿細雨,如同一座雕像。
“您...是林宇吧?”
忽然,鄰座的一位漂亮的女孩,怯生生地問道。
“你認識我?”
我好奇地轉頭,就見那女孩約莫二十歲出頭,皮膚白淨,眼神清澈,麵容清純,帶著一些書卷氣,讓人眼前一亮...
女孩一身名牌衣服,包包和手表也都是價格不菲,顯然是個白富美。
“哇!你真的是林宇呀!”
那女孩激動地叫道:“我是您的粉絲呀!以前一直聽您的歌,這些年在國外讀書...沒想到,這才一回國,居然在火車上遇到了您!”
“呃...”
我愣住了。
沒想到,過氣好多年後,還有人記著我。
這個女孩,應該是在國外留學多年,不知道我已經過氣,還以為我和當年一樣紅吧?
她看著我的眼神亮晶晶的,就像當年的李汐一般,充滿了崇拜和熱烈,緊張地說道:“林先生...那個,我能請您簽個名嗎?”
“呃...”
我微微皺眉,不禁黯然。
如果這女孩知道我現在落魄離婚,在S市混不下去,要逃回家鄉L市,恐怕和李汐一樣,馬上就覺得我索然無味,也不會請我簽名了...
“那個...不好意思,是我唐突了!”女孩見我皺眉,以為我不願意給她簽名,頓時尷尬得紅了臉。
“不是,你誤會了...”我趕緊笑了笑,“隻要你不嫌棄,莫說簽名,我專門給你一個人唱歌都行!”
“這...您可是大明星,我怎麼可能嫌棄你?”女孩愕然不解。
“什麼大明星...早過氣了!”
我搖頭苦笑道:“你這些年在國外,不知道我的情況,我現在淪落到酒吧駐唱都沒有人要,今天還被老婆逼著離了婚,淨身出戶,在S市混不下去,準備回老家L市...”
不知道為什麼,我對這個女孩,有一種特別的親近,就把自己的事情,都告訴了她...
當然,我最主要的目的,是怕這個女孩再把我當什麼大明星,所以就把自己現狀告訴她,讓她徹底對我失去興趣...
不料,那女孩眼睛反倒更加亮了,驚喜地看著我笑道:“你真的離婚了?”
“呃...你什麼意思?盼著我離婚嗎?”我無語。
“哦,不是不是,不好意思...”
女孩也發現了自己的失態,趕緊低頭,臉都紅成了三月的桃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