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曉惠是大學同學。
畢業後,她成為了一個自由職業者。
以攝影為生,天南海北地跑,到處拍照給雜誌供稿,活得很是滋潤。
但是不論她去的地方再偏遠,比如去非洲大草原拍獅子,也都會定期和我聯係的。
最近1個月,我們卻失去了聯係。
打她的電話始終是無法接通。
我想起她說過,想進藏來拍藏羚羊的遷徙。
我擔心她遇到什麼危險,比如盜獵團夥的之類,這才一路尋來。
沒想到她還是遇害了。
我悲痛欲絕。
現在我不但是以證人的身份接受警方的聞訊。
我還以受害者家屬的身份,要求給曉惠一個公道!
因為除了我,她也沒有什麼親人了。
曉惠的父母很多年前就已經離婚了。
兩人又分別組建了家庭。
曉惠卻成了多餘的那個。
她的父母都出國了,短時間根本聯係不上。
法醫的屍檢報告出來了,證明曉惠的死亡時間已經超過了三天。
死因是機械性窒息。
通俗點說,是被人勒死的。
是死於謀殺。
而我是昨天下午才入住客棧的。
因此我完全沒有殺人的嫌疑。
警方開始從我這裏調查曉惠的社會背景。
“曉惠有什麼仇人麼?你覺得她遇害了,誰的嫌疑最大?”
辦案警察問我。
“曉惠是怎麼到的客棧?和誰在一起?客棧的老板和服務生有嫌疑麼?”
我反問。
按理來說,這些問題警察不會回答我。
但因為我現在是配合警方調查的關鍵人物,本身又沒有嫌疑,所以在要求我嚴格保密後,警方向我透露了他們掌握的情況。
根據客棧的旅客登記記錄,曉惠是一周前入住的。
一個人來的,沒有同伴。
她在客棧住了四天。
三天前的中午,她辦理了退房手續。
她當時住的是331房間。
那之後,客棧的人就再沒有看到過曉惠的蹤影。
直到在我的房間(333房間)的床下,發現了她的屍體!
吊詭的是,在我發現她的屍體之前,每天都會有清潔工打掃房間的衛生。
他們都很肯定,床下沒有發現屍體。
那曉惠的屍體是怎麼來的?
她又是怎麼遇害的?
這就是一個難解的迷。
同時,本案有兩個很大的製約因素,造成了偵查十分困難。
第一,別說事發的房間,整個客棧都沒有監控。
這聽起來似乎很不可思議。
都什麼年代了,還有監控缺失的問題麼?
比監控關鍵時刻壞了還不靠譜。
是不是這個客棧故意的?
隱藏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?
還真不是。
事實上,在這一帶,不隻是這一家客棧沒有監控,就是周圍的那些賓館、旅店和民宿,一樣沒有監控!
為什麼呢?
因為這是很多遊客的要求!
他們不喜歡自己的一舉一動被監視!
與誰交往被記錄!
因為出來旅遊的情侶,不見得帶的是自己的老婆,可能還是別人的老婆。
很多景區打著“邂逅”“豔遇”的招牌,其實本質上都是在渲染一種“偷情”“一夜情”“露水夫妻”的文化。
還成了潮流。
這些人自然不喜歡到處都是監控,給自己惹麻煩。
於是慢慢的,這一帶的餐旅單位都不再安裝監控了。
雖然安全上降低了,但對遊客的吸引力卻是提高了。
這就造成了,警方根本就無法通過監控來掌握曉惠的蹤跡。
第二個難點,在於客棧的布局。
這是一個網紅客棧,三層的木質結構。
看起來很有韻味格調,清新脫俗。
但這種建築的私密性很差。
外人很容易通過那些亭台樓閣鑽進去。
也就是說,凶手可以是客棧內的人,也可以是客棧外麵的人。
猶如大海撈針一樣,要排查的範圍太大了。
對警方來說,最難搞的命案,不是精心設計的陰謀,而是隨機犯罪,然後迅速遠遁的案子。
凶手與受害者可能之前從沒有任何交集。
完全就是凶手隨機的犯罪。
而最容易偵破的命案,則是凶手與受害者有種種聯係。
情殺?
仇殺?
謀財害命?
這也是警方需要了解被害者社會關係的原因。
從目前的調查來看,客棧的工作人員和其他旅客,都沒有殺人的嫌疑。
“一定是方左幹的!”
我恨恨地說出了一個嫌疑人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