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玲一走,我媽回頭就指著我罵。
「你說說你,你小姨難得回家一趟,現在被你氣走了,你高興了。」
我覺得自己要炸了,吼道:「是她搶了我男朋友,憑什麼我還要對她笑臉相迎。」
我媽不高興了,「你自己沒本事怪你小姨做什麼。」
不等我說話,她繼續道:「你小姨從小樣樣優秀,不光長得漂亮,還會彈鋼琴跳舞,你會什麼,你要是有點自知之明就不要去破壞他們的感情,不然別怪我收拾你。」
我不敢相信地看著我媽,質問道:「我是你親生女兒嗎?」
我媽板著臉,「我倒寧願小玲是我女兒,可不像你這麼不省心。」
我苦笑,這就是我媽。
二十年如一日的偏心。
丁玲比我小兩歲,是外公外婆的老來女,當年外公腦栓去世,緊接著外婆也得了癌症,她擔心自己去世以後丁玲沒人照顧,於是就要我媽發誓好好照顧丁玲。
其實不用外婆叮囑,我媽就恨不得把家裏搬空去補貼自己的娘家。
等我媽把丁玲接回來,我就迎來了末日。
家裏有三個房間,主臥、側臥和一個光線不好的小雜物間。
原本我媽讓丁玲跟我住一間房,可是丁玲說她不習慣跟別人住一起。
所以我媽就強迫我房間讓給丁玲,搬到雜物間去住。
我爸一開始不同意,我媽就道德綁架他。
說自己娘家隻剩下丁玲了,說丁玲沒了父母很可憐,我爸還這麼小氣。
我爸受不了我媽的哭嚎,就妥協了。
這僅僅是開始,接下來的日常操作,我媽對丁玲的好,是我這個親生女兒無法理解的。
有什麼好吃的都給丁玲,我要是想夾肉吃,還會被我媽打掉筷子。
我在校外報了鋼琴班,老師說我的手指長,適合彈鋼琴。
丁玲知道以後也鬧著要學鋼琴。
於是我媽就讓我把鋼琴班的名額讓給丁玲。
理由是家裏沒錢,隻能讓一個人報培訓班。
我就成了犧牲者。
那時候我就知道我媽不會考慮我的未來。
於是我拚命學習,想考一個好大學,遠離我這個可怕的媽,這個可怕的家。
我如願考了高分。
但我媽為了讓我輔導丁玲的課業,硬是逼著我改了誌願,放棄外省更好的大學,留在本市。
我深刻地記得,我當時有多絕望和無助。
我多希望,我媽不是我親媽,那樣我就不會那麼委屈。
也許,丁玲搶習慣了。
現在把我男朋友都搶了。
但是,我媽不僅不幫我,還要我退讓。
「我警告你,你要是敢破壞你小姨的感情,就別怪我不認你這個女兒了。」
我媽冷臉對我說道。
我看著她,隻覺得她很可怕。
俗話說,虎毒不食子,她怎麼可以這樣對我?